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聚合氯化铝铁药剂等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长 (略) 聚合氯化铝铁药剂等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4年长 (略) 聚合氯化铝铁药剂等货物采购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长 (略) 聚合氯化铝铁药剂等货物采购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略)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WZ(略)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液体聚合氯化铝铁、固体聚合氯化铝铁、液体聚(略)烯酰胺等货物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略)元
2.8 交货期:按需分批送货,每批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个日历天完成该批次供货。
2.9 交货地点:长丰县境内
2.10 招标范围:液体聚合氯化铝铁、固体聚合氯化铝铁、液体聚(略)烯酰胺等货物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所投液体聚合氯化铝铁须具备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件上须注明液体)。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4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8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略)。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略)、0551-(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8.2. (略) ( (略) )(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8号开标室。
8.2.2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长丰县水 (略) (荣锦圆梦苑)商业s2栋101商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庞闫
电 话:055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陈杰
电 话:0551-(略)、0551-(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略)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略)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 (略) 政务大楼
电 话:0551-(略)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略)),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 (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 (略)
账号:(略)(略)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4年长 (略) 聚合氯化铝铁药剂等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4年长 (略) 聚合氯化铝铁药剂等货物采购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长 (略) 聚合氯化铝铁药剂等货物采购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略)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WZ(略)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液体聚合氯化铝铁、固体聚合氯化铝铁、液体聚(略)烯酰胺等货物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略)元
2.8 交货期:按需分批送货,每批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个日历天完成该批次供货。
2.9 交货地点:长丰县境内
2.10 招标范围:液体聚合氯化铝铁、固体聚合氯化铝铁、液体聚(略)烯酰胺等货物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所投液体聚合氯化铝铁须具备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件上须注明液体)。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4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8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略)。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略)、0551-(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8.2. (略) ( (略) )(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8号开标室。
8.2.2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长丰县水 (略) (荣锦圆梦苑)商业s2栋101商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庞闫
电 话:055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陈杰
电 话:0551-(略)、0551-(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略)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略)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 (略) 政务大楼
电 话:0551-(略)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略)),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 (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 (略)
账号:(略)(略)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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