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需求公示
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需求公示
(2024-#)
我单位拟对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项目采购 (略) 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劳务承包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内容
(一)项目总预算:323.#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合同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一 | 职工食堂劳务承包 | 项 | 1 | 3年 | 323.19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福建福州 | 一年一签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九)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一)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国家关于本次采购服务的相关要求。食堂投标人需具备食堂经营资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劳务承包需具备经营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
(十二)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
五、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单位,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 电话:0591-#,#
林助理 电话:0591-#
地 址: (略)
附件:1.反馈意见格式模板
2.技术要求与经济要求
(略) 址下载附件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需求公示
(2024-#)
我单位拟对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项目采购 (略) 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劳务承包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内容
(一)项目总预算:323.#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合同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一 | 职工食堂劳务承包 | 项 | 1 | 3年 | 323.19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福建福州 | 一年一签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九)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一)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国家关于本次采购服务的相关要求。食堂投标人需具备食堂经营资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劳务承包需具备经营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
(十二)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
五、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单位,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 电话:0591-#,#
林助理 电话:0591-#
地 址: (略)
附件:1.反馈意见格式模板
2.技术要求与经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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