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6
项目概况 (略) (略) 智慧物流仓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 (略) (网址: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12 月 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CHW1772
2. 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 项目名称: (略) (略) 智慧物流仓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 15 万元
6. 最高限价: 15 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 (略) 理
7.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主要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1 | 智慧物流仓储管理系统 | 系统包含BOM数据、工艺流程、生产工序、排产计划等功能。可对BOM管理、生产工艺、工序等信息进行配置,通过排产计划下达,实现智能生产运行。 | 1 | 套 | 15 |
8.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 (略) 免费注册(网址:
http://**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 注册完成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略) ,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
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
4. (略) 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文件下载、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 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
6. 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 (略) (略) ,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 如采购文件规定同时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或邮寄)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址:湖北国华
项目管理 (略) ( (略) (略) 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6 号会议室。
3. 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 (略) )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4. 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 (略) (
http://www.ccgp-http://**) 湖北国华 (略) 官网(
http://http://**)
2.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 (略) 和少数 (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马影河大道66号
联系方式: 张老师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栋 黄雷 张靖佶 杨楚君 王丹萍 王京
电 话: 027-*
电子邮箱: *@*q.com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