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号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7 | 项目名称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N** | 标段名称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4]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悦澄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悦澄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嘉泓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 (略) (略) 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元和街 (略) 北、 (略) 西。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2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元。 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3日23:59:59止, (略) (略) 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略) 内评审时)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09 时30分前 (略) (略) 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略) 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 (略)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6.1招标范围和内容: (1)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含人防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安装设计、消防设计、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精装修二次深化(如有)、景观园林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 (略) 门等)、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通过审图)、 (略) 设计、电梯设计(如有)、交通划线设计、PC拆分及深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地库品质、划线及归家动线设计、三网通设计、碳排放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保温深化、建筑BIM、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节能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方要求),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项目审查阶段所涉及的各类评审的评审费和专家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2)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及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标段范围内的桩基(含塔吊基础桩)、基坑围护及降水(含塔吊基础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包含建设单位确认的遗留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幕墙、门窗、 (略) 、绿化景观、室外雨污水、智能化、 (略) 、样板房装修(含营销临时用电)、公区及配套用房装修、 (略) 、电梯(如有)、施工阶段BIM(含竣工模型)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6.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的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审图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 6.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6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202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2)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8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9投标申请人须在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6.11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12 (略) 住房 (略) 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13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14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 (略) 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6.1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http://**:8086/上发布,招标与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562d171f-3*e9-8*ece142e4a.html?fzxname=null 8.联系方式地 址: (略) (略) 元和大厦719室 地 址: (略) (略) 1902号三角咀商务中心2E楼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嘉伦 联 系 人:刘露冰杰、刘艳青 电 话:0512-* 电 话:0512-*-800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4年11月26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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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4]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悦澄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悦澄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嘉泓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 (略) (略) 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元和街 (略) 北、 (略) 西。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2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元。 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3日23:59:59止, (略) (略) 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略) 内评审时)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09 时30分前 (略) (略) 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略) 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 (略)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6.1招标范围和内容: (1)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含人防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安装设计、消防设计、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精装修二次深化(如有)、景观园林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 (略) 门等)、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通过审图)、 (略) 设计、电梯设计(如有)、交通划线设计、PC拆分及深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地库品质、划线及归家动线设计、三网通设计、碳排放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保温深化、建筑BIM、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节能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方要求),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项目审查阶段所涉及的各类评审的评审费和专家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2)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及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标段范围内的桩基(含塔吊基础桩)、基坑围护及降水(含塔吊基础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包含建设单位确认的遗留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幕墙、门窗、 (略) 、绿化景观、室外雨污水、智能化、 (略) 、样板房装修(含营销临时用电)、公区及配套用房装修、 (略) 、电梯(如有)、施工阶段BIM(含竣工模型)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6.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的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审图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 6.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6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202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2)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8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9投标申请人须在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6.11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12 (略) 住房 (略) 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13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14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 (略) 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6.1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http://**:8086/上发布,招标与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562d171f-3*e9-8*ece142e4a.html?fzxname=null 8.联系方式地 址: (略) (略) 元和大厦719室 地 址: (略) (略) 1902号三角咀商务中心2E楼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嘉伦 联 系 人:刘露冰杰、刘艳青 电 话:0512-* 电 话:0512-*-800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4年11月26日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7 | 项目名称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N** | 标段名称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4]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悦澄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悦澄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嘉泓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 (略) (略) 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元和街 (略) 北、 (略) 西。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2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元。 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3日23:59:59止, (略) (略) 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略) 内评审时)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09 时30分前 (略) (略) 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略) 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 (略)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6.1招标范围和内容: (1)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含人防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安装设计、消防设计、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精装修二次深化(如有)、景观园林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 (略) 门等)、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通过审图)、 (略) 设计、电梯设计(如有)、交通划线设计、PC拆分及深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地库品质、划线及归家动线设计、三网通设计、碳排放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保温深化、建筑BIM、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节能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方要求),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项目审查阶段所涉及的各类评审的评审费和专家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2)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及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标段范围内的桩基(含塔吊基础桩)、基坑围护及降水(含塔吊基础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包含建设单位确认的遗留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幕墙、门窗、 (略) 、绿化景观、室外雨污水、智能化、 (略) 、样板房装修(含营销临时用电)、公区及配套用房装修、 (略) 、电梯(如有)、施工阶段BIM(含竣工模型)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6.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的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审图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 6.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6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202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2)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8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9投标申请人须在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6.11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12 (略) 住房 (略) 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13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14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 (略) 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6.1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http://**:8086/上发布,招标与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562d171f-3*e9-8*ece142e4a.html?fzxname=null 8.联系方式地 址: (略) (略) 元和大厦719室 地 址: (略) (略) 1902号三角咀商务中心2E楼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嘉伦 联 系 人:刘露冰杰、刘艳青 电 话:0512-* 电 话:0512-*-800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4年11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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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4]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悦澄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悦澄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嘉泓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 (略) (略) 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元和街 (略) 北、 (略) 西。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2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元。 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3日23:59:59止, (略) (略) 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略) 内评审时)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09 时30分前 (略) (略) 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略) 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 (略)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6.1招标范围和内容: (1)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含人防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安装设计、消防设计、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精装修二次深化(如有)、景观园林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 (略) 门等)、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通过审图)、 (略) 设计、电梯设计(如有)、交通划线设计、PC拆分及深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地库品质、划线及归家动线设计、三网通设计、碳排放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保温深化、建筑BIM、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节能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方要求),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项目审查阶段所涉及的各类评审的评审费和专家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2)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及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标段范围内的桩基(含塔吊基础桩)、基坑围护及降水(含塔吊基础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包含建设单位确认的遗留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幕墙、门窗、 (略) 、绿化景观、室外雨污水、智能化、 (略) 、样板房装修(含营销临时用电)、公区及配套用房装修、 (略) 、电梯(如有)、施工阶段BIM(含竣工模型)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6.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的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审图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 6.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6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202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2)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8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9投标申请人须在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6.11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12 (略) 住房 (略) 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13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14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 (略) 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6.1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http://**:8086/上发布,招标与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562d171f-3*e9-8*ece142e4a.html?fzxname=null 8.联系方式地 址: (略) (略) 元和大厦719室 地 址: (略) (略) 1902号三角咀商务中心2E楼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嘉伦 联 系 人:刘露冰杰、刘艳青 电 话:0512-* 电 话:0512-*-800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4年11月26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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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7 | 项目名称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N** | 标段名称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4]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悦澄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悦澄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嘉泓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 (略) (略) 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元和街 (略) 北、 (略) 西。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2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元。 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3日23:59:59止, (略) (略) 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略) 内评审时)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09 时30分前 (略) (略) 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略) 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 (略)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6.1招标范围和内容: (1)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含人防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安装设计、消防设计、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精装修二次深化(如有)、景观园林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 (略) 门等)、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通过审图)、 (略) 设计、电梯设计(如有)、交通划线设计、PC拆分及深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地库品质、划线及归家动线设计、三网通设计、碳排放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保温深化、建筑BIM、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节能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方要求),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项目审查阶段所涉及的各类评审的评审费和专家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2)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及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标段范围内的桩基(含塔吊基础桩)、基坑围护及降水(含塔吊基础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包含建设单位确认的遗留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幕墙、门窗、 (略) 、绿化景观、室外雨污水、智能化、 (略) 、样板房装修(含营销临时用电)、公区及配套用房装修、 (略) 、电梯(如有)、施工阶段BIM(含竣工模型)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6.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的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审图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 6.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6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202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2)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8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9投标申请人须在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6.11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12 (略) 住房 (略) 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13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14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 (略) 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6.1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http://**:8086/上发布,招标与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562d171f-3*e9-8*ece142e4a.html?fzxname=null 8.联系方式地 址: (略) (略) 元和大厦719室 地 址: (略) (略) 1902号三角咀商务中心2E楼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嘉伦 联 系 人:刘露冰杰、刘艳青 电 话:0512-* 电 话:0512-*-800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4年11月26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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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4]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悦澄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悦澄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嘉泓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 (略) (略) 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元和街 (略) 北、 (略) 西。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2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元。 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3日23:59:59止, (略) (略) 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略) 内评审时)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09 时30分前 (略) (略) 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略) 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 (略)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6.1招标范围和内容: (1)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含人防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安装设计、消防设计、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精装修二次深化(如有)、景观园林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 (略) 门等)、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通过审图)、 (略) 设计、电梯设计(如有)、交通划线设计、PC拆分及深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地库品质、划线及归家动线设计、三网通设计、碳排放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保温深化、建筑BIM、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节能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方要求),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项目审查阶段所涉及的各类评审的评审费和专家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2)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及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标段范围内的桩基(含塔吊基础桩)、基坑围护及降水(含塔吊基础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包含建设单位确认的遗留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幕墙、门窗、 (略) 、绿化景观、室外雨污水、智能化、 (略) 、样板房装修(含营销临时用电)、公区及配套用房装修、 (略) 、电梯(如有)、施工阶段BIM(含竣工模型)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6.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的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审图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 6.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6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202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2)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8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9投标申请人须在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6.11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12 (略) 住房 (略) 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13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14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 (略) 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6.1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http://**:8086/上发布,招标与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562d171f-3*e9-8*ece142e4a.html?fzxname=null 8.联系方式地 址: (略) (略) 元和大厦719室 地 址: (略) (略) 1902号三角咀商务中心2E楼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嘉伦 联 系 人:刘露冰杰、刘艳青 电 话:0512-* 电 话:0512-*-800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4年11月26日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7 | 项目名称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N** | 标段名称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4]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悦澄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悦澄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嘉泓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 (略) (略) 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元和街 (略) 北、 (略) 西。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2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元。 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3日23:59:59止, (略) (略) 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略) 内评审时)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09 时30分前 (略) (略) 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略) 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 (略)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6.1招标范围和内容: (1)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含人防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安装设计、消防设计、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精装修二次深化(如有)、景观园林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 (略) 门等)、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通过审图)、 (略) 设计、电梯设计(如有)、交通划线设计、PC拆分及深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地库品质、划线及归家动线设计、三网通设计、碳排放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保温深化、建筑BIM、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节能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方要求),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项目审查阶段所涉及的各类评审的评审费和专家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2)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及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标段范围内的桩基(含塔吊基础桩)、基坑围护及降水(含塔吊基础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包含建设单位确认的遗留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幕墙、门窗、 (略) 、绿化景观、室外雨污水、智能化、 (略) 、样板房装修(含营销临时用电)、公区及配套用房装修、 (略) 、电梯(如有)、施工阶段BIM(含竣工模型)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6.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的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审图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 6.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6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202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2)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8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9投标申请人须在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6.11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12 (略) 住房 (略) 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13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14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 (略) 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6.1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http://**:8086/上发布,招标与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562d171f-3*e9-8*ece142e4a.html?fzxname=null 8.联系方式地 址: (略) (略) 元和大厦719室 地 址: (略) (略) 1902号三角咀商务中心2E楼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嘉伦 联 系 人:刘露冰杰、刘艳青 电 话:0512-* 电 话:0512-*-800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4年11月26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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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06号地块项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4]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悦澄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悦澄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嘉泓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 (略) (略) 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元和街 (略) 北、 (略) 西。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2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元。 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3日23:59:59止, (略) (略) 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略) 内评审时)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09 时30分前 (略) (略) 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略) 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 (略)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6.1招标范围和内容: (1)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含人防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安装设计、消防设计、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精装修二次深化(如有)、景观园林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 (略) 门等)、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通过审图)、 (略) 设计、电梯设计(如有)、交通划线设计、PC拆分及深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地库品质、划线及归家动线设计、三网通设计、碳排放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保温深化、建筑BIM、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节能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方要求),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项目审查阶段所涉及的各类评审的评审费和专家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2)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及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标段范围内的桩基(含塔吊基础桩)、基坑围护及降水(含塔吊基础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包含建设单位确认的遗留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幕墙、门窗、 (略) 、绿化景观、室外雨污水、智能化、 (略) 、样板房装修(含营销临时用电)、公区及配套用房装修、 (略) 、电梯(如有)、施工阶段BIM(含竣工模型)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6.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的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审图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 6.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6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202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2)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8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9投标申请人须在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6.11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12 (略) 住房 (略) 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13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14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 (略) 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6.1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http://**:8086/上发布,招标与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562d171f-3*e9-8*ece142e4a.html?fzxname=null 8.联系方式地 址: (略) (略) 元和大厦719室 地 址: (略) (略) 1902号三角咀商务中心2E楼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嘉伦 联 系 人:刘露冰杰、刘艳青 电 话:0512-* 电 话:0512-*-800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4年11月26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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