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雨量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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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雨量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工务段太阳能雨量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GW-2024-11-3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工务段太阳能雨量计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太阳能 雨量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太阳能雨量计
项目名称:呼鄂线新增雨量计
序号品名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太阳能
雨量计1套2024年12月31日前呼鄂线K140+000
采购最高单价限价:含税单价(略).00元/套,税率为13%,不含税单价(略).67元/套。
技术性能指标
(一)技术性能要求:
1.设备具有永久在线功能。在无降雨的情况下,雨量主机会定时发送平安数据,便于掌握设备的实时工作状况;
2.设备具有报警功能。当降雨量超过设定的雨量警戒值时,报警信息实时发送至监控中心,同时以APP及短信方式将降雨报警信息发送至相关负责人手机上;
3.设备可同时设置不同雨量警戒值,满 (略) 在 (略) 的雨量预警的要求;
4.设备具有报警联动功能。在一定范围内安设有满足要求的摄像机时,当降雨量达到警戒门限设备可控制摄像机抓拍图片,并回传至监控中心;
5.设备配套管理 (略) GIS专用地图(中标后10日内自行采集制作)紧密结合,雨量报警时可自动定位到下雨所在地,且可自动将该设备 (略) 范围自动变色提醒,通过地图观直观显示各雨量监测点的降雨情况。
6.雨量监测系统须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7.雨量监测系统 (略) 局级技术评审且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8.网络安全有保障,监测系统须通过公安 (略) 网络安全测评。且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雨量数据全部接 (略) (略) 工务部防洪办在用的雨量监测系统;并由中标人自行接入行车调度 (略) ,为列车调度提供科学依据,所涉及接入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0.系统服务器需由中标方在中标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自 (略) 信息所机房,且满足机房管理相关要求。
11.中标方在中标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满足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验证。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进行试验或试验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投标产品不合格,撤销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
(二)设备参数:
1.雨量主机工作电压:12V
2.太阳能控制器:12V、10A
3.电池容量:38AH
4.使用环境:-40℃-80℃
5.使用寿命:≥5年
6.传感器参数:
承水口内径:ф200mm
分辨率:0.1mm
测量范围:0~5mm/min
准确度:+/-0.4mm(≤10mm)+/-4%(>10mm)
环境温度:0℃~+60℃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 (略) 成立至2023年经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新近成 (略) 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报价。
5.其它要求:
5.1有 (略) 局招标产品或同类物资(设备)的生产供应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略) 使用单位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
5.2投标企业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售后服务要求:
6.1提供售后质保维修服务。质保期:一年。
6. (略) 所在地有常驻服务人员3名以上,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
6.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需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熟练操作。
6.4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
6.5厂家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专业科室按技术性能及质量标准严格验收。
五、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报价人提交的谈判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工务段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4:0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工务段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 19:00,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呼和浩特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小军

电 话: 0471-(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11月26日

,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工务段太阳能雨量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GW-2024-11-3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工务段太阳能雨量计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太阳能 雨量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太阳能雨量计
项目名称:呼鄂线新增雨量计
序号品名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太阳能
雨量计1套2024年12月31日前呼鄂线K140+000
采购最高单价限价:含税单价(略).00元/套,税率为13%,不含税单价(略).67元/套。
技术性能指标
(一)技术性能要求:
1.设备具有永久在线功能。在无降雨的情况下,雨量主机会定时发送平安数据,便于掌握设备的实时工作状况;
2.设备具有报警功能。当降雨量超过设定的雨量警戒值时,报警信息实时发送至监控中心,同时以APP及短信方式将降雨报警信息发送至相关负责人手机上;
3.设备可同时设置不同雨量警戒值,满 (略) 在 (略) 的雨量预警的要求;
4.设备具有报警联动功能。在一定范围内安设有满足要求的摄像机时,当降雨量达到警戒门限设备可控制摄像机抓拍图片,并回传至监控中心;
5.设备配套管理 (略) GIS专用地图(中标后10日内自行采集制作)紧密结合,雨量报警时可自动定位到下雨所在地,且可自动将该设备 (略) 范围自动变色提醒,通过地图观直观显示各雨量监测点的降雨情况。
6.雨量监测系统须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7.雨量监测系统 (略) 局级技术评审且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8.网络安全有保障,监测系统须通过公安 (略) 网络安全测评。且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雨量数据全部接 (略) (略) 工务部防洪办在用的雨量监测系统;并由中标人自行接入行车调度 (略) ,为列车调度提供科学依据,所涉及接入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0.系统服务器需由中标方在中标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自 (略) 信息所机房,且满足机房管理相关要求。
11.中标方在中标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满足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验证。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进行试验或试验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投标产品不合格,撤销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
(二)设备参数:
1.雨量主机工作电压:12V
2.太阳能控制器:12V、10A
3.电池容量:38AH
4.使用环境:-40℃-80℃
5.使用寿命:≥5年
6.传感器参数:
承水口内径:ф200mm
分辨率:0.1mm
测量范围:0~5mm/min
准确度:+/-0.4mm(≤10mm)+/-4%(>10mm)
环境温度:0℃~+60℃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 (略) 成立至2023年经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新近成 (略) 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报价。
5.其它要求:
5.1有 (略) 局招标产品或同类物资(设备)的生产供应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略) 使用单位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
5.2投标企业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售后服务要求:
6.1提供售后质保维修服务。质保期:一年。
6. (略) 所在地有常驻服务人员3名以上,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
6.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需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熟练操作。
6.4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
6.5厂家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专业科室按技术性能及质量标准严格验收。
五、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报价人提交的谈判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工务段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4:0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工务段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 19:00,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呼和浩特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小军

电 话: 0471-(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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