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深分年度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项目供应商招募2024年第一批次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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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深分年度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项目供应商招募2024年第一批次招募公告

中捷深分2024-2025年度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项目供应商招募(2024年第一批次)

招募公告

1.招募条件

中捷深分2024-2025年度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项目供应商招募(2024年第一批次)已批准,招募人为 (略) 。项目资金来自招募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特邀请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为加强中捷深分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提高业务经营质量及经济效益,保障贸易类项目采购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现公开招募中捷深分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供应商(2024年第一批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纳入中捷深分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供应商库。在后续业务开展实施中,直接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

2.2 招募范围:本项目主要为中捷深分贸易类业务采购终端、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商(具体采购的产品明细和数量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准)。

2.3 项目预估规模:(略)元(不含税),实际规模以实际订单需求为准。

2.4 结算方式:根据每次业务下单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企业的相关要求。

2.7 有效期:入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8 项目性质:资格审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0.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申请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

3.0.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0.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选人须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0.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选人须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0.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信用声明函》)

(1) 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不符合招募人及其上级单位相关文件限制规定的;

(3)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2021年11月1日至今曾骗取中标的,如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6) 在2021年11月1日至今在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活动中曾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 (略) 禁止合作黑名单范围内的;主要股东或者关键人员围绕企业经商的行为;

(8) (略) 执行 (略)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 (略) (略) 案件查询结果等,存在其他相关违法失信记录的。

3.2. 相关授权:为终端产品的厂家或有正式授 (略) 或与本项目采购人已建立政企服务支撑和业务合作关系,或与电信有长期合作,申请人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或授权代理证明或与采购人业务合作证明等材料,或提供电信入围推荐函等证明材料;

3.3.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应答。

3.4. 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按照审查方法须满足资格要求方可入围,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

4.1.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招募范围内项目的应答。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个时,招募人重新组织资格审查或不再组织资格审查而直接招募。

5.招募文件的获取

5.1 招募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者,委托经办人提供下述文件扫描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hinaccs.cn 邮箱获取(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请人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3)经办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5.2 招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10日 09时 30 分(可邮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递交地点: (略) (略) 车公庙泰然工贸园210栋东座3楼CD,彭小姐,电话(略)。

6.2.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上发布,采购结果也应按要求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 (略) ,以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略) 车公庙泰然工贸园210栋东座3CD

项目负责人:彭小姐

电子邮件:*@*hinaccs.cn

电 话:(略)

招募人: (略)

2024年 11月26日

, (略) , (略) ,深圳

中捷深分2024-2025年度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项目供应商招募(2024年第一批次)

招募公告

1.招募条件

中捷深分2024-2025年度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项目供应商招募(2024年第一批次)已批准,招募人为 (略) 。项目资金来自招募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特邀请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为加强中捷深分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提高业务经营质量及经济效益,保障贸易类项目采购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现公开招募中捷深分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供应商(2024年第一批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纳入中捷深分贸易类业务物资采购供应商库。在后续业务开展实施中,直接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

2.2 招募范围:本项目主要为中捷深分贸易类业务采购终端、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商(具体采购的产品明细和数量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准)。

2.3 项目预估规模:(略)元(不含税),实际规模以实际订单需求为准。

2.4 结算方式:根据每次业务下单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企业的相关要求。

2.7 有效期:入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8 项目性质:资格审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0.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申请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

3.0.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0.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选人须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0.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选人须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0.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信用声明函》)

(1) 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不符合招募人及其上级单位相关文件限制规定的;

(3)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2021年11月1日至今曾骗取中标的,如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6) 在2021年11月1日至今在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活动中曾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 (略) 禁止合作黑名单范围内的;主要股东或者关键人员围绕企业经商的行为;

(8) (略) 执行 (略)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 (略) (略) 案件查询结果等,存在其他相关违法失信记录的。

3.2. 相关授权:为终端产品的厂家或有正式授 (略) 或与本项目采购人已建立政企服务支撑和业务合作关系,或与电信有长期合作,申请人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或授权代理证明或与采购人业务合作证明等材料,或提供电信入围推荐函等证明材料;

3.3.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应答。

3.4. 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按照审查方法须满足资格要求方可入围,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

4.1.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招募范围内项目的应答。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个时,招募人重新组织资格审查或不再组织资格审查而直接招募。

5.招募文件的获取

5.1 招募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者,委托经办人提供下述文件扫描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hinaccs.cn 邮箱获取(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请人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3)经办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5.2 招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10日 09时 30 分(可邮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递交地点: (略) (略) 车公庙泰然工贸园210栋东座3楼CD,彭小姐,电话(略)。

6.2.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上发布,采购结果也应按要求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 (略) ,以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略) 车公庙泰然工贸园210栋东座3CD

项目负责人:彭小姐

电子邮件:*@*hinaccs.cn

电 话:(略)

招募人: (略)

2024年 11月26日

, (略) , (略)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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