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西安仲裁委员会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西安仲裁委员会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加强西安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案件管理水平,提升仲裁办案质量,结合实际,本会建立专家咨询及专家评审制度。根据本会专家咨询、专家评审的相关规定,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应当建立专家库。目前,本会已遴选108名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随着复杂案件的增多,现有专家库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专家咨询及专家评审的需求。因此,本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安仲裁委员会简介
西安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 (略) 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略) 有关文件规定重新组建的西北首家新型仲裁机构,也是全国第一批组建的七个试点机构之一。自成立以来,西安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数量和标的额两项指标综合排名始终位居 (略) 仲裁机构首位。西安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1117名,其中包括外籍仲裁员92名、港 (略) 仲裁员62名,实现了主要法域的全覆盖。近年来,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军工、体育商事、硬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新能源、影视文化等领域设立分支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精细化、专业化的仲裁法律服务。2023年9月1日,西安仲裁委员会正式实施了《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3版)》,是全国首家引进早期驳回仲裁制度的仲裁机构,并于2024年作出全国第一例早期驳回决定。目前,西安仲裁委员会已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 (略) 、大 (略) 等机构建立仲裁合作与交流机制,与陕西省内各大高校紧密合作,开设商事仲裁实务课程,联合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根据西安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的相关规定,申请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高尚、公道正派;
2.担任或者曾担任国内外领先仲裁机构仲裁员;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声誉;
4.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或国际仲裁案件办理经验。
(二)根据西安仲裁委员会评审专家的相关规定,申请评审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员资格;
2.担任或者曾担任仲裁机构仲裁员;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声誉;
4.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办理经验。
(三)咨询专家、评审专家应当为非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册仲裁员,如申请人为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相关材料本会不予审核。
(四)申请咨询专家、评审专家还应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1.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
(1)具有高级职称;
(2)从事15年以上民商事法律方面的教学或研究工作。
2.仲裁员
办理仲裁案件累计300件以上,且担任或曾担任国内外领先仲裁机构仲裁员(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册仲裁员除外)。
3.仲裁机构人员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从事仲裁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丰富仲裁案件办理经验。
4.执业律师
(1)具备丰富的民商事律师业务经验;
(2)从事执业律师15年以上并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10年以上。
5.行业专家
(1)具有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具有1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3)在具有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担任法务负责人,或者从事法律或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熟悉行业的法律法规,精通行业政策、技术规范和交易习惯的专家。
6.法官
(1)曾任法官满15年以上;
(2)具有丰富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
三、专家权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案件评审专家并获取相应劳务报酬。
四、任期
专家库专家每届任期为五年,期满可以续聘。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届中增聘专家,专家的聘期为本届聘期剩余期限。
五、申请材料
申请担任本会专家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填写西安仲裁委员会专家申请表(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全文”下载填写),通过线上方式提交本会审核。
六、聘任流程
(一)线上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请填写上述专家登记表,并发送PDF文档至邮箱:*@*26.com,邮件名称请标注为“西仲专家申请表+姓名”。
联系人:刘 红 029-# 张 霞 029-#
(二)审核聘任:西安仲裁委员会将于2025年3月前组织审核,审核后由本会通过邮箱进行通知。
专家申请表(点击下载)
为加强西安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案件管理水平,提升仲裁办案质量,结合实际,本会建立专家咨询及专家评审制度。根据本会专家咨询、专家评审的相关规定,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应当建立专家库。目前,本会已遴选108名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随着复杂案件的增多,现有专家库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专家咨询及专家评审的需求。因此,本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安仲裁委员会简介
西安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 (略) 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略) 有关文件规定重新组建的西北首家新型仲裁机构,也是全国第一批组建的七个试点机构之一。自成立以来,西安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数量和标的额两项指标综合排名始终位居 (略) 仲裁机构首位。西安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1117名,其中包括外籍仲裁员92名、港 (略) 仲裁员62名,实现了主要法域的全覆盖。近年来,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军工、体育商事、硬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新能源、影视文化等领域设立分支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精细化、专业化的仲裁法律服务。2023年9月1日,西安仲裁委员会正式实施了《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3版)》,是全国首家引进早期驳回仲裁制度的仲裁机构,并于2024年作出全国第一例早期驳回决定。目前,西安仲裁委员会已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 (略) 、大 (略) 等机构建立仲裁合作与交流机制,与陕西省内各大高校紧密合作,开设商事仲裁实务课程,联合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根据西安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的相关规定,申请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高尚、公道正派;
2.担任或者曾担任国内外领先仲裁机构仲裁员;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声誉;
4.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或国际仲裁案件办理经验。
(二)根据西安仲裁委员会评审专家的相关规定,申请评审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员资格;
2.担任或者曾担任仲裁机构仲裁员;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声誉;
4.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办理经验。
(三)咨询专家、评审专家应当为非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册仲裁员,如申请人为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相关材料本会不予审核。
(四)申请咨询专家、评审专家还应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1.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
(1)具有高级职称;
(2)从事15年以上民商事法律方面的教学或研究工作。
2.仲裁员
办理仲裁案件累计300件以上,且担任或曾担任国内外领先仲裁机构仲裁员(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册仲裁员除外)。
3.仲裁机构人员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从事仲裁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丰富仲裁案件办理经验。
4.执业律师
(1)具备丰富的民商事律师业务经验;
(2)从事执业律师15年以上并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10年以上。
5.行业专家
(1)具有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具有1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3)在具有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担任法务负责人,或者从事法律或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熟悉行业的法律法规,精通行业政策、技术规范和交易习惯的专家。
6.法官
(1)曾任法官满15年以上;
(2)具有丰富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
三、专家权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案件评审专家并获取相应劳务报酬。
四、任期
专家库专家每届任期为五年,期满可以续聘。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届中增聘专家,专家的聘期为本届聘期剩余期限。
五、申请材料
申请担任本会专家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填写西安仲裁委员会专家申请表(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全文”下载填写),通过线上方式提交本会审核。
六、聘任流程
(一)线上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请填写上述专家登记表,并发送PDF文档至邮箱:*@*26.com,邮件名称请标注为“西仲专家申请表+姓名”。
联系人:刘 红 029-# 张 霞 029-#
(二)审核聘任:西安仲裁委员会将于2025年3月前组织审核,审核后由本会通过邮箱进行通知。
专家申请表(点击下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