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西安仲裁委员会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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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西安仲裁委员会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加强西安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案件管理水平,提升仲裁办案质量,结合实际,本会建立专家咨询及专家评审制度。根据本会专家咨询、专家评审的相关规定,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应当建立专家库。目前,本会已遴选108名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随着复杂案件的增多,现有专家库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专家咨询及专家评审的需求。因此,本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安仲裁委员会简介

西安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 (略) 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略) 有关文件规定重新组建的西北首家新型仲裁机构,也是全国第一批组建的七个试点机构之一。自成立以来,西安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数量和标的额两项指标综合排名始终位居 (略) 仲裁机构首位。西安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1117名,其中包括外籍仲裁员92名、港 (略) 仲裁员62名,实现了主要法域的全覆盖。近年来,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军工、体育商事、硬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新能源、影视文化等领域设立分支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精细化、专业化的仲裁法律服务。2023年9月1日,西安仲裁委员会正式实施了《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3版)》,是全国首家引进早期驳回仲裁制度的仲裁机构,并于2024年作出全国第一例早期驳回决定。目前,西安仲裁委员会已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 (略) 、大 (略) 等机构建立仲裁合作与交流机制,与陕西省内各大高校紧密合作,开设商事仲裁实务课程,联合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根据西安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的相关规定申请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高尚、公道正派;

2.担任或者曾担任国内外领先仲裁机构仲裁员;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声誉;

4.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或国际仲裁案件办理经验。

(二)根据西安仲裁委员会评审专家的相关规定申请评审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员资格;

2.担任或者曾担任仲裁机构仲裁员;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声誉;

4.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办理经验。

(三)咨询专家、评审专家应当为非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册仲裁员,如申请人为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相关材料本会不予审核。

)申请咨询专家、评审专家还应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1.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

(1)具有高级职称;

(2)从事15年以上民商事法律方面的教学或研究工作。

2.仲裁员

办理仲裁案件累计300件以上,且担任或曾担任国内外领先仲裁机构仲裁员(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册仲裁员除外)。

3.仲裁机构人员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从事仲裁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丰富仲裁案件办理经验。

4.执业律师

(1)具备丰富的民商事律师业务经验;

(2)从事执业律师15年以上并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10年以上。

5.行业专家

(1)具有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具有1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3)在具有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担任法务负责人,或者从事法律或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熟悉行业的法律法规,精通行业政策、技术规范和交易习惯的专家。

6.法官

(1)曾任法官满15年以上;

(2)具有丰富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

三、专家权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案件评审专家并获取相应劳务报酬。

四、任期

专家库专家每届任期为五年,期满可以续聘。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届中增聘专家,专家的聘期为本届聘期剩余期限。

五、申请材料

申请担任本会专家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填写西安仲裁委员会专家申请(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全文”下载填写),通过线上方式提交本会审核。

六、聘任流程

(一)线上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请填写上述专家登记表,并发送PDF文档至邮箱:*@*26.com,邮件名称请标注为“西仲专家申请表+姓名”。

联系人:刘 红 029-# 张 霞 029-#

(二)审核聘任:西安仲裁委员会将于2025年3月前组织审核,审核后由本会通过邮箱进行通知。


专家申请表(点击下载)

为加强西安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案件管理水平,提升仲裁办案质量,结合实际,本会建立专家咨询及专家评审制度。根据本会专家咨询、专家评审的相关规定,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应当建立专家库。目前,本会已遴选108名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随着复杂案件的增多,现有专家库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专家咨询及专家评审的需求。因此,本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安仲裁委员会简介

西安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 (略) 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略) 有关文件规定重新组建的西北首家新型仲裁机构,也是全国第一批组建的七个试点机构之一。自成立以来,西安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数量和标的额两项指标综合排名始终位居 (略) 仲裁机构首位。西安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1117名,其中包括外籍仲裁员92名、港 (略) 仲裁员62名,实现了主要法域的全覆盖。近年来,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军工、体育商事、硬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新能源、影视文化等领域设立分支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精细化、专业化的仲裁法律服务。2023年9月1日,西安仲裁委员会正式实施了《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3版)》,是全国首家引进早期驳回仲裁制度的仲裁机构,并于2024年作出全国第一例早期驳回决定。目前,西安仲裁委员会已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 (略) 、大 (略) 等机构建立仲裁合作与交流机制,与陕西省内各大高校紧密合作,开设商事仲裁实务课程,联合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根据西安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的相关规定申请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高尚、公道正派;

2.担任或者曾担任国内外领先仲裁机构仲裁员;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声誉;

4.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或国际仲裁案件办理经验。

(二)根据西安仲裁委员会评审专家的相关规定申请评审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员资格;

2.担任或者曾担任仲裁机构仲裁员;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声誉;

4.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办理经验。

(三)咨询专家、评审专家应当为非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册仲裁员,如申请人为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相关材料本会不予审核。

)申请咨询专家、评审专家还应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1.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

(1)具有高级职称;

(2)从事15年以上民商事法律方面的教学或研究工作。

2.仲裁员

办理仲裁案件累计300件以上,且担任或曾担任国内外领先仲裁机构仲裁员(西安仲裁委员会在册仲裁员除外)。

3.仲裁机构人员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从事仲裁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丰富仲裁案件办理经验。

4.执业律师

(1)具备丰富的民商事律师业务经验;

(2)从事执业律师15年以上并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10年以上。

5.行业专家

(1)具有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具有1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3)在具有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担任法务负责人,或者从事法律或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熟悉行业的法律法规,精通行业政策、技术规范和交易习惯的专家。

6.法官

(1)曾任法官满15年以上;

(2)具有丰富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

三、专家权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案件评审专家并获取相应劳务报酬。

四、任期

专家库专家每届任期为五年,期满可以续聘。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届中增聘专家,专家的聘期为本届聘期剩余期限。

五、申请材料

申请担任本会专家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填写西安仲裁委员会专家申请(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全文”下载填写),通过线上方式提交本会审核。

六、聘任流程

(一)线上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请填写上述专家登记表,并发送PDF文档至邮箱:*@*26.com,邮件名称请标注为“西仲专家申请表+姓名”。

联系人:刘 红 029-# 张 霞 029-#

(二)审核聘任:西安仲裁委员会将于2025年3月前组织审核,审核后由本会通过邮箱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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