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食品采购项目标段二:蔬菜、水果类、豆制品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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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食品采购项目标段二:蔬菜、水果类、豆制品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略) 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管理,保障园内幼儿及教职工的伙食质量,营造更加优质的用餐环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食堂所需物资(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蛋、水产类、冻货类、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牛奶、豆奶、酸奶等饮品类、坚果、零食类、粮油、干货、调料类等)进行食材配送服务。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5)新鲜卫生符合 Q/JWDS 0001 S-2019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6)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 GB 2763-2021 要求;

(7)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 GB 2763-2021、GB 2762-2017 标准;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9)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 (略) 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管理,保障园内幼儿及教职工的伙食质量,营造更加优质的用餐环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食堂所需物资(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蛋、水产类、冻货类、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牛奶、豆奶、酸奶等饮品类、坚果、零食类、粮油、干货、调料类等)进行食材配送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年)

备注

标段二

食堂食材食品采购项目(标段二:蔬菜、水果类、豆制品)

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二为蔬菜、水果类、豆制品

150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二、中标和定标原则:

(★)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分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2个标段;如果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时,则该投标人只能按标段号顺序依次选择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前两个标段为中标标段,同时放弃其他标段;被放弃的标段,其中标候选人依序替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视同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替补上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也存在多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形时,同样按上述原则选择中标标段,放弃的标段,依序替补,直至所有标段均排序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进行承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项目采购内容及供货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蔬菜类

含绿叶菜类、水生蔬菜类、根茎菜类、瓜类、豆类、茄果类、食用菌类等

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1规定

2

水果类

苹果、梨、香蕉、芒果、橘子、橙子、西瓜、哈密瓜等水果

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1、GB(略).5-1997 规定

3

豆制品类

水豆腐、柴火香干等各类豆制品

符合《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注:1.以上为日常采购品类,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类之外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类,需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具体按实结算。

2.临时(应急)食材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中。

四、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

1)以上蔬菜水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所供蔬菜水果的 (略) 场行情确定;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1规定;

3)豆制品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4)蔬菜水果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5)质量要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新鲜瓜果蔬菜,瓜果蔬菜可溯源,由中标人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瓜果蔬菜要求“三无”(无农药残留、无化学催长剂、无霉烂、变质、腐败)并符合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食品安全法要求。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中标人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再由中标人具体负责配送指定地点。

5)入围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净菜能力,符合净菜加工所需条件。

6)入围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承担合同百分之一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食物中毒或因食品质量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入围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如有不合格产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承担合同百分之一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食物中毒或因食品质量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安全卫生要求(如有更新均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5)新鲜卫生符合 Q/JWDS 0001 S-2019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6)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 GB 2763-2021 要求;

(7)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 GB 2763-2021、GB 2762-2017 标准;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9)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和地点

1.1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服务地点: (略) 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内食堂。

1.3 服务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下单的菜品种类和数量,按时足量的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中标人采用专用配送车辆免费运输,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搬放至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配送要求

1、中标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2、食材供应要求:

2.1 每周五下班前由采购人下达下周菜品配送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时间),中标人按照菜品配送单组织采购与配送。

2.2 中标人需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食材详细清单。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中标品类,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菜品(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略) 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目测食品描述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并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 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舱,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7、中标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所购食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特殊、紧急商品须按委托单位要求进度办理。

8、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9、交接查验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如有争议须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须中标人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送货单位、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交接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10、中标人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定价方式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结算单价=食品基准单价×(1-中标下浮率)。

2、基准价的确定:中标人每半月初向采购 (略) 河西麦德龙、 (略) (略) 场报价给采购人确认基准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每半月(约15天)的货款将在基准价(采购人确认后的单价)基础上按(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每半月周期内不作调整。

3、若 (略) 河西麦德龙、沃尔玛都没有报价的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在各类大型商超询价,购买结算价格按照询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结算单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4、因季节性变化或天气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每半月周期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中标人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调整。

5、 (略)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通报长财采购(2024)6号相关规定,采购方食堂采 (略) 以及湖南省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申报计划和任务量, (略) 直购。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政策调整,一律按照新政策执行。

6、合同价格确定方式的约定:按照中标供应商的最终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及包装、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等各项费用。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批次验收。

2、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验收结果。

3、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 (略) 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

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按半月进行结算,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本项目预算金额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开支情况预估,采购人每月根据实际用量结算,最终结算不高于月预算及年预算控制价,该项目预算(略)元/年。

3、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食材费用、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检验、验收及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因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下达菜品配送单,无法保证最终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品质并自行考虑投标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达到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6、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如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 (略) 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投标人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且合同期内,确保所配送的食品不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按虚 (略) 理(针对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9、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

(1)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10、其它要求

1.供货期内,供货商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 (略) 罚,若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合同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供货商家。

2.中标人在收到使用部门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使用部门。中标人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中标人。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3.中标人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赔偿。

4.中标人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中标人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中标人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合同期内中标人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5.中标人人员、车辆(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固定)等进入采购 (略) 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

6.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略) 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管理,保障园内幼儿及教职工的伙食质量,营造更加优质的用餐环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食堂所需物资(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蛋、水产类、冻货类、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牛奶、豆奶、酸奶等饮品类、坚果、零食类、粮油、干货、调料类等)进行食材配送服务。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5)新鲜卫生符合 Q/JWDS 0001 S-2019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6)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 GB 2763-2021 要求;

(7)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 GB 2763-2021、GB 2762-2017 标准;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9)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 (略) 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管理,保障园内幼儿及教职工的伙食质量,营造更加优质的用餐环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食堂所需物资(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蛋、水产类、冻货类、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牛奶、豆奶、酸奶等饮品类、坚果、零食类、粮油、干货、调料类等)进行食材配送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年)

备注

标段二

食堂食材食品采购项目(标段二:蔬菜、水果类、豆制品)

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二为蔬菜、水果类、豆制品

150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二、中标和定标原则:

(★)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分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2个标段;如果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时,则该投标人只能按标段号顺序依次选择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前两个标段为中标标段,同时放弃其他标段;被放弃的标段,其中标候选人依序替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视同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替补上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也存在多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形时,同样按上述原则选择中标标段,放弃的标段,依序替补,直至所有标段均排序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进行承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项目采购内容及供货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蔬菜类

含绿叶菜类、水生蔬菜类、根茎菜类、瓜类、豆类、茄果类、食用菌类等

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1规定

2

水果类

苹果、梨、香蕉、芒果、橘子、橙子、西瓜、哈密瓜等水果

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1、GB(略).5-1997 规定

3

豆制品类

水豆腐、柴火香干等各类豆制品

符合《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注:1.以上为日常采购品类,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类之外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类,需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具体按实结算。

2.临时(应急)食材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中。

四、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

1)以上蔬菜水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所供蔬菜水果的 (略) 场行情确定;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1规定;

3)豆制品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4)蔬菜水果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5)质量要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新鲜瓜果蔬菜,瓜果蔬菜可溯源,由中标人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瓜果蔬菜要求“三无”(无农药残留、无化学催长剂、无霉烂、变质、腐败)并符合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食品安全法要求。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中标人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再由中标人具体负责配送指定地点。

5)入围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净菜能力,符合净菜加工所需条件。

6)入围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承担合同百分之一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食物中毒或因食品质量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入围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如有不合格产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承担合同百分之一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食物中毒或因食品质量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安全卫生要求(如有更新均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5)新鲜卫生符合 Q/JWDS 0001 S-2019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6)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 GB 2763-2021 要求;

(7)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 GB 2763-2021、GB 2762-2017 标准;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9)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和地点

1.1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服务地点: (略) 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内食堂。

1.3 服务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下单的菜品种类和数量,按时足量的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中标人采用专用配送车辆免费运输,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搬放至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配送要求

1、中标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2、食材供应要求:

2.1 每周五下班前由采购人下达下周菜品配送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时间),中标人按照菜品配送单组织采购与配送。

2.2 中标人需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食材详细清单。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中标品类,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菜品(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略) 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目测食品描述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并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 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舱,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7、中标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所购食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特殊、紧急商品须按委托单位要求进度办理。

8、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9、交接查验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如有争议须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须中标人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送货单位、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交接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10、中标人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定价方式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结算单价=食品基准单价×(1-中标下浮率)。

2、基准价的确定:中标人每半月初向采购 (略) 河西麦德龙、 (略) (略) 场报价给采购人确认基准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每半月(约15天)的货款将在基准价(采购人确认后的单价)基础上按(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每半月周期内不作调整。

3、若 (略) 河西麦德龙、沃尔玛都没有报价的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在各类大型商超询价,购买结算价格按照询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结算单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4、因季节性变化或天气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每半月周期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中标人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调整。

5、 (略)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通报长财采购(2024)6号相关规定,采购方食堂采 (略) 以及湖南省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申报计划和任务量, (略) 直购。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政策调整,一律按照新政策执行。

6、合同价格确定方式的约定:按照中标供应商的最终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及包装、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等各项费用。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批次验收。

2、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验收结果。

3、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 (略) 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

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按半月进行结算,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本项目预算金额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开支情况预估,采购人每月根据实际用量结算,最终结算不高于月预算及年预算控制价,该项目预算(略)元/年。

3、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食材费用、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检验、验收及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因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下达菜品配送单,无法保证最终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品质并自行考虑投标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达到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6、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如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 (略) 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投标人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且合同期内,确保所配送的食品不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按虚 (略) 理(针对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9、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

(1)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10、其它要求

1.供货期内,供货商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 (略) 罚,若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合同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供货商家。

2.中标人在收到使用部门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使用部门。中标人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中标人。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3.中标人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赔偿。

4.中标人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中标人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中标人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合同期内中标人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5.中标人人员、车辆(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固定)等进入采购 (略) 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

6.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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