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食堂食用油及豆制品配送定点供货商项目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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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食堂食用油及豆制品配送定点供货商项目采购的公告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自营食堂食用油及豆制品配送定点供货商项目采购的公告

时间:2024-1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浙江工商大 (略) 就自营食堂食用油及豆制品配送定点供货商项目进行洽谈。拟邀请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相应项目中标商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浙江工商大 (略) 自营食堂食用油及豆制品配送定点供货商项目

二、采购方式:洽谈

三、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

项目名称

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服务期限

1

食用油

(略)元

详见招标文件

1年

2

豆制品

(略)元

五、洽谈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相应项目中标商家。

六、洽谈文件获取时间、地址:

1. 获取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5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洽谈文件地址:线上获取(本公告附件)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当日开始计算)

八、洽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洽谈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桐庐 (略) 66号浙江工商大 (略) 综合楼418评标室,逾期送达作 (略) 理。

十、洽谈时间:2024年12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洽谈地址:桐庐 (略) 66号浙江工商大 (略) 综合楼418评标室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洽谈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洽谈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洽谈文件的,以截止日为准)或者洽谈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洽谈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

⑴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ttp://**)。

十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联系人:徐老师0571-(略)、黄老师0571-(略)

采购管理办公室(质疑电话):0571-(略)

学院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571-(略)


附件:采购文件(豆制品+食用油).rar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自营食堂食用油及豆制品配送定点供货商项目采购的公告

时间:2024-1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浙江工商大 (略) 就自营食堂食用油及豆制品配送定点供货商项目进行洽谈。拟邀请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相应项目中标商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浙江工商大 (略) 自营食堂食用油及豆制品配送定点供货商项目

二、采购方式:洽谈

三、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

项目名称

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服务期限

1

食用油

(略)元

详见招标文件

1年

2

豆制品

(略)元

五、洽谈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相应项目中标商家。

六、洽谈文件获取时间、地址:

1. 获取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5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洽谈文件地址:线上获取(本公告附件)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当日开始计算)

八、洽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洽谈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桐庐 (略) 66号浙江工商大 (略) 综合楼418评标室,逾期送达作 (略) 理。

十、洽谈时间:2024年12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洽谈地址:桐庐 (略) 66号浙江工商大 (略) 综合楼418评标室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洽谈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洽谈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洽谈文件的,以截止日为准)或者洽谈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洽谈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

⑴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ttp://**)。

十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联系人:徐老师0571-(略)、黄老师0571-(略)

采购管理办公室(质疑电话):0571-(略)

学院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571-(略)


附件:采购文件(豆制品+食用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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