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双公示”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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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双公示”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 (略) 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要求, (略) “双公示”数据质量,拟采购第三方机构,按 (略) (略) 级部门及13个县(市)区、 (略) 信源单位的“双公示”信用信息数据质量开展核查工作,现就评估项目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双公示”第三方评估。

二、项目内容

按 (略) (略) 级部门、13个县(市)区、 (略) 信源单位的“双公示”信用信息数据质量开展核查工作,出具被核查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质量核查报告》,并按照国家和省“双公示”工作要求进行评估,提出问题治理建议,协助问题整改。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二)供应商需为依法成立的信用服务机构。

(三)供应商具有丰富的信用服务相关从业经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为该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通过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综合评分法细则见附件1)单位,项目有效报价不超过人民币(略)元。

(二)报名材料要求:

1.详见附件2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

2.相关佐证材料(参考综合评分法细)。

(三)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12月4日下午17:30(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四)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申报材料一式 (略)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B座2516室,申报材料应填报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六)监管部门电话:0551—(略)。

(七)联系人:余洸浩,联系电话:0551—(略)。


附件:1.综合评分法细则.docx

2.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doc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 (略) 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要求, (略) “双公示”数据质量,拟采购第三方机构,按 (略) (略) 级部门及13个县(市)区、 (略) 信源单位的“双公示”信用信息数据质量开展核查工作,现就评估项目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双公示”第三方评估。

二、项目内容

按 (略) (略) 级部门、13个县(市)区、 (略) 信源单位的“双公示”信用信息数据质量开展核查工作,出具被核查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质量核查报告》,并按照国家和省“双公示”工作要求进行评估,提出问题治理建议,协助问题整改。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二)供应商需为依法成立的信用服务机构。

(三)供应商具有丰富的信用服务相关从业经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为该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通过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综合评分法细则见附件1)单位,项目有效报价不超过人民币(略)元。

(二)报名材料要求:

1.详见附件2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

2.相关佐证材料(参考综合评分法细)。

(三)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12月4日下午17:30(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四)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申报材料一式 (略)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B座2516室,申报材料应填报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六)监管部门电话:0551—(略)。

(七)联系人:余洸浩,联系电话:0551—(略)。


附件:1.综合评分法细则.docx

2.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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