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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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招标公告



安徽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邀请函

(编号:AHYYCG-2024-04/*-9520)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安 (略) 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79号)、安 (略) 《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27号)等要求,经研究,决 (略) 组织开展安徽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蚌埠医科大学 (略) (略) ,负责本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

一、采购范围及需求量

(一)采购品种。微波消融电极(针、刀)(前十位医保编码:C*,水冷型,医疗器械三类注册证)、射频消融电极(针、刀)(前十位医保编码:C*,适用肝脏肿瘤、*状腺部位)、一次性无菌胸腹腔引流导管及附件(单件、套装)(前十五位医保编码:C*、C*、C*、C*)。具体采购品种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采购主体。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驻皖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机构可由牵头单位统一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意向采购量。本次集采意向采购量为各采购单位上报并确认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的80%)。首年意向采购量见附件一。

二、企业申报资格

产品信息维护截止之日前,依法取得本次集采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以及在中国 (略) 销售的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同一注册证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原则上,企业持同一注册证进行分组申报时, (略) 分各细分组不同产品型号;若不 (略) 分细分组产品型号,企业在各细分组报价时,应保持价格一致;实际控制人为同一家企业,持有不同注册证申报时,在各细分组报价时,应保持价格一致,同时申报企业应提供关联企业证明。

三、采购执行说明

中选结果确定后,安徽省医药采购联合体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安 (略) 《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27号)精神,积极做好中选产品落地执行工作。

1.约定采购量。各采购单位与中选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商签订购销协议前,应明确年度约定采购需求量。各组第一名中选企业采购需求量,不低于该产品意向采购量的35%。其他中选企业采购需求量分配由各采购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但不得高于同组第一名中选企业产品采购量。

各单位中选产品实际采购量,不少于同组产品约定采购总量,并确保采购周期内完成采购量。

2.采购周期。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两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 (略) 场发展变化、采购与供应等实际情况,在不高于原中选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采购周期。各采购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与中选企业商定采购数量、产品供应、适配设备供给等购销协议具体事宜,但中选产品供应价格、采购任务总量及占比等关键指标不得调整或变更。在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一年一签。续签协议时,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年协议采购量。

3.保障供应。中选企业是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可直接配送,也可委托配送。中选企业要按购销协议约定保证产品供应,及时满足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除不可抗力外,对不能保障产品供应的企业,纳入安徽省招采信用评价(同时报 (略) 备案)。采购周期内采购单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需求量,超出协议采购需求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除不可抗力外,对不能保障产品供应的企业,纳入安徽省非诚信企业名单。

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企业对产品进行迭代升级,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将该企业迭代升级产品视同为本次同组中选产品,但新迭代升级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原中选产品价格;如遇中选产品在外省(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出现较低中选价格的,中选企业应主动申报,实行价格联动。

四、信息公告获取方式

本次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信息通过安 (略) (http://**)、 (略) (略) 官网(http://**)、蚌埠医科大学 (略) 网站(http://**)、 (略) (网址:http://**)、 (略) (http://**)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申报方式

企业按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原则上,本次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维护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开展,逾期不接受补报。

企业报名采取线下方式开展,报名时应提交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耗材产品全国总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加集中采购企业回执、供货承诺函、生产和服务能力证明等资料及申报产品代表品,逾期不接受补报。

六、时间安排

(一)企业与产品信息线上维护

已完成。

(二)报名资料及申报产品代表品提交

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

(三)申报成功企业公示

2024年12月6日~12月11日

(四)第一轮企业和产品质量评审

2024年12月11日~12月12日

(五)第一轮企业和产品质量评审结果公示

2024年12月13日~12月15日

(六)第二轮入围企业现场报价

另行公告

(七)拟中选结果公示

另行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秋灵 白汝,联系电话:0552-*

张 宾,联系电话:0552-*

葛茜茜,联系电话:0551-*

地 址: (略) (略) (略) 589号1号楼705室(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安徽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邀请函

(编号:AHYYCG-2024-04/*-9520)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安 (略) 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79号)、安 (略) 《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27号)等要求,经研究,决 (略) 组织开展安徽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蚌埠医科大学 (略) (略) ,负责本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

一、采购范围及需求量

(一)采购品种。微波消融电极(针、刀)(前十位医保编码:C*,水冷型,医疗器械三类注册证)、射频消融电极(针、刀)(前十位医保编码:C*,适用肝脏肿瘤、*状腺部位)、一次性无菌胸腹腔引流导管及附件(单件、套装)(前十五位医保编码:C*、C*、C*、C*)。具体采购品种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采购主体。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驻皖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机构可由牵头单位统一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意向采购量。本次集采意向采购量为各采购单位上报并确认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的80%)。首年意向采购量见附件一。

二、企业申报资格

产品信息维护截止之日前,依法取得本次集采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以及在中国 (略) 销售的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同一注册证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原则上,企业持同一注册证进行分组申报时, (略) 分各细分组不同产品型号;若不 (略) 分细分组产品型号,企业在各细分组报价时,应保持价格一致;实际控制人为同一家企业,持有不同注册证申报时,在各细分组报价时,应保持价格一致,同时申报企业应提供关联企业证明。

三、采购执行说明

中选结果确定后,安徽省医药采购联合体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安 (略) 《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27号)精神,积极做好中选产品落地执行工作。

1.约定采购量。各采购单位与中选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商签订购销协议前,应明确年度约定采购需求量。各组第一名中选企业采购需求量,不低于该产品意向采购量的35%。其他中选企业采购需求量分配由各采购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但不得高于同组第一名中选企业产品采购量。

各单位中选产品实际采购量,不少于同组产品约定采购总量,并确保采购周期内完成采购量。

2.采购周期。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两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 (略) 场发展变化、采购与供应等实际情况,在不高于原中选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采购周期。各采购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与中选企业商定采购数量、产品供应、适配设备供给等购销协议具体事宜,但中选产品供应价格、采购任务总量及占比等关键指标不得调整或变更。在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一年一签。续签协议时,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年协议采购量。

3.保障供应。中选企业是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可直接配送,也可委托配送。中选企业要按购销协议约定保证产品供应,及时满足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除不可抗力外,对不能保障产品供应的企业,纳入安徽省招采信用评价(同时报 (略) 备案)。采购周期内采购单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需求量,超出协议采购需求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除不可抗力外,对不能保障产品供应的企业,纳入安徽省非诚信企业名单。

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企业对产品进行迭代升级,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将该企业迭代升级产品视同为本次同组中选产品,但新迭代升级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原中选产品价格;如遇中选产品在外省(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出现较低中选价格的,中选企业应主动申报,实行价格联动。

四、信息公告获取方式

本次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信息通过安 (略) (http://**)、 (略) (略) 官网(http://**)、蚌埠医科大学 (略) 网站(http://**)、 (略) (网址:http://**)、 (略) (http://**)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申报方式

企业按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原则上,本次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维护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开展,逾期不接受补报。

企业报名采取线下方式开展,报名时应提交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耗材产品全国总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加集中采购企业回执、供货承诺函、生产和服务能力证明等资料及申报产品代表品,逾期不接受补报。

六、时间安排

(一)企业与产品信息线上维护

已完成。

(二)报名资料及申报产品代表品提交

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

(三)申报成功企业公示

2024年12月6日~12月11日

(四)第一轮企业和产品质量评审

2024年12月11日~12月12日

(五)第一轮企业和产品质量评审结果公示

2024年12月13日~12月15日

(六)第二轮入围企业现场报价

另行公告

(七)拟中选结果公示

另行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秋灵 白汝,联系电话:0552-*

张 宾,联系电话:0552-*

葛茜茜,联系电话:0551-*

地 址: (略) (略) (略) 589号1号楼705室(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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