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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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服〔2023〕115号)

1.4 招标人:长丰 (略)

1.5 项目业主:长丰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WZ(略)/(略)-9417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CWZ(略)/(略)-9417

2.5 建设地点: (略) 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县 (略) 整治工程:县城180公 (略) 检测、雨污混接点整治,新 (略) 8公里改 (略) 15公里等;

(2)县城护城河清淤疏浚工程,3.7公里护城河清淤工程、蓄水工程、 (略) 整治工程、水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

(3) (略) 及周边排涝通道疏浚及排涝调蓄设施改造:城区及周边排涝通道疏浚改造、城区及周边排涝调蓄设施改造(杨大塘、(略)大塘、钱大塘、滋泥堂水库、(略)岗水库等排涝调蓄设施改造)。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约(略)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本项目拟分期实施,一期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计划建设周期:330日历天;二期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2月;计划建设周期:3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9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并 (略) 理、回填等隐蔽工程及时开展检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12 合同估算价:(略)元

2.13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1.1 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略)级及以上资质(检测范围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

3.1.1.2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 (略) 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2588 (略) 场A 区(徽州大 (略) 交口)二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款和11.2款。

9.4 电子 (略) 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略) 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 (略)

地 址: (略) 长 (略) 140号与南一环交口

邮 编:(略)

联 系 人:张维彪

电 话:055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曹工、张工

电 话:0551-(略)/(略)、0551-(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略)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 (略) 政务大楼15楼

电 话:0551-(略)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024年11月27日

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服〔2023〕115号)

1.4 招标人:长丰 (略)

1.5 项目业主:长丰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WZ(略)/(略)-9417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CWZ(略)/(略)-9417

2.5 建设地点: (略) 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县 (略) 整治工程:县城180公 (略) 检测、雨污混接点整治,新 (略) 8公里改 (略) 15公里等;

(2)县城护城河清淤疏浚工程,3.7公里护城河清淤工程、蓄水工程、 (略) 整治工程、水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

(3) (略) 及周边排涝通道疏浚及排涝调蓄设施改造:城区及周边排涝通道疏浚改造、城区及周边排涝调蓄设施改造(杨大塘、(略)大塘、钱大塘、滋泥堂水库、(略)岗水库等排涝调蓄设施改造)。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约(略)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本项目拟分期实施,一期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计划建设周期:330日历天;二期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2月;计划建设周期:3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9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并 (略) 理、回填等隐蔽工程及时开展检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12 合同估算价:(略)元

2.13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1.1 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略)级及以上资质(检测范围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

3.1.1.2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 (略) 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2588 (略) 场A 区(徽州大 (略) 交口)二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款和11.2款。

9.4 电子 (略) 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略) 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 (略)

地 址: (略) 长 (略) 140号与南一环交口

邮 编:(略)

联 系 人:张维彪

电 话:055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曹工、张工

电 话:0551-(略)/(略)、0551-(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略)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 (略) 政务大楼15楼

电 话:0551-(略)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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