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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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服务招标公告

(略) (略)

公务用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公务用车服务招标项目,招 (略) (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务用车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 (略) 下乡督导检查、下乡义诊、公务用车等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车辆服务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已完成的公务用车服务类合同至少一份;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及中国 (略) 无犯罪记录结果截图;

6.投标人近一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可提供的各类型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

三、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制作四份,一正三副(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招标采购科(行政楼四楼A20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双拥大道28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91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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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公务用车服务招标项目,招 (略) (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务用车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 (略) 下乡督导检查、下乡义诊、公务用车等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车辆服务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已完成的公务用车服务类合同至少一份;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及中国 (略) 无犯罪记录结果截图;

6.投标人近一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可提供的各类型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

三、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制作四份,一正三副(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招标采购科(行政楼四楼A20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双拥大道28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91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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