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价的公告
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价
的公告
根 (略) (略) 业务发展需要,现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资金预算:2.*元
三、报价方式:采用项目总价形式报价。在合同实施时,投标报价为响应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我司不在追加服务费用;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服务需求:
1.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2.参与采购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等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意见建议;
3.对采购人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4.就有关合同、协议进行起草、修订、审查等,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5.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以提高聘请方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6.协助采购人指派的其他法律咨询服务事项。
六、服务响应要求
1.每月派遣一位专业素养卓越的律师至采购人办公地点进行驻场办公,并确保至少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2.接到法律服务需求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在接受现场法律咨询时,要及时答复,特别是通过电话咨询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留下联系电话,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不能久拖或者不答复。
3.提供法律维权服务时,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相应专业律师,有针对性开展服务,顾问律师电话(微信)应保持畅通,建立起以采购人满意为中心的法律服务方式。
4.紧急或重要情况需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或服务时,应及时赶到。
5.对获知采购人的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应严守秘密,不得外泄。
七、合同签订: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律师可以在每日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并且不再额外收取服务费用。
八、付款方式:服务完成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款。
九、项目验收: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后,由采购单位组织开展履约评价。
十、供应商基本要求: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略) (略) 设有服务机构;
2、2022年1月1日以来有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服务业绩的;
3、 (略) 理建筑类民商事诉讼或仲裁案件的经验 ;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其它资格条件:无
十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于2024年12月2日下午15时前将报价资料 (略) (略) (略) 99号中国视界A3楼501室。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 (略) 必须加盖公章。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2、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顾问团队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及其最新年度备案考核页复印件、2022年1月1日以来有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服务业绩及 (略) 理建筑类民商事诉讼或仲裁案件材料。
3、如果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本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或者均不符合采购单位基本要求的,将取消本次询价结果,另行组织。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十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地 点:中国视界A3栋501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
(略) (略)
2024年11月27日
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价
的公告
根 (略) (略) 业务发展需要,现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资金预算:2.*元
三、报价方式:采用项目总价形式报价。在合同实施时,投标报价为响应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我司不在追加服务费用;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服务需求:
1.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2.参与采购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等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意见建议;
3.对采购人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4.就有关合同、协议进行起草、修订、审查等,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5.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以提高聘请方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6.协助采购人指派的其他法律咨询服务事项。
六、服务响应要求
1.每月派遣一位专业素养卓越的律师至采购人办公地点进行驻场办公,并确保至少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2.接到法律服务需求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在接受现场法律咨询时,要及时答复,特别是通过电话咨询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留下联系电话,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不能久拖或者不答复。
3.提供法律维权服务时,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相应专业律师,有针对性开展服务,顾问律师电话(微信)应保持畅通,建立起以采购人满意为中心的法律服务方式。
4.紧急或重要情况需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或服务时,应及时赶到。
5.对获知采购人的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应严守秘密,不得外泄。
七、合同签订: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律师可以在每日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并且不再额外收取服务费用。
八、付款方式:服务完成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款。
九、项目验收: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后,由采购单位组织开展履约评价。
十、供应商基本要求: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略) (略) 设有服务机构;
2、2022年1月1日以来有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服务业绩的;
3、 (略) 理建筑类民商事诉讼或仲裁案件的经验 ;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其它资格条件:无
十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于2024年12月2日下午15时前将报价资料 (略) (略) (略) 99号中国视界A3楼501室。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 (略) 必须加盖公章。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2、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顾问团队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及其最新年度备案考核页复印件、2022年1月1日以来有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服务业绩及 (略) 理建筑类民商事诉讼或仲裁案件材料。
3、如果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本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或者均不符合采购单位基本要求的,将取消本次询价结果,另行组织。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十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地 点:中国视界A3栋501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
(略) (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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