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物质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项目合作需求发布
“多物质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项目合作需求发布
各相关企业:
我校研发人员正在开展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的研究及开发工作,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向社会公开寻求企业合作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1. 完成了牛分枝杆菌免疫原性蛋白的筛选及重组鉴定;
2. 完成了具有阻断效果的检测抗体筛选和抗体验证等的研究;
3. 完成了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ELISA方法的建立;
4. 完成了实验室产品质量研究。
三、研发工作计划
1. 2024年12月前完成3批实验室制品的生产及检验;
2. 2025年12月前完成实验室产品质量研究,包括试剂盒的敏感性、特异性、重复性、保存期和与同类制品的比较研究。
3. 2026年12月前完成临床试验并提交该试剂盒注册材料;
4. 2028年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
四、各方需完成的任务
1.华中农业大学
(1)牛分枝杆菌免疫原性蛋白的筛选及重组菌株的构建及鉴定;
(2)具有阻断效果的检测抗体筛选和抗体验证等的研究;
(3)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ELISA方法的建立;
(4)协助合作方完成生产工艺和临床试验;
(5)协助撰写新兽药注册材料。
2.合作方
(1)规模化生产工艺研究;
(2)中试产品生产及检验;
(3)协助完成疫苗临床试验,协助华中农业大学汇总整理临床试验数据;
(4)协助华中农业大学撰写新兽药注册材料,负责提交新兽药注册检验的复核样品。
五、合作方需满足的条件
1. 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 具备 (略) ,能够满足动物生物制品实验室研究、工艺研究的所有资质条件;
3. 建有 (略) (略) ,并拥有一支良好的大规模培养细菌工艺研发团队;
4. 拥有兽用生物制品GMP生产车间,具有完备的诊断制品生产线;
5. 拥有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许可证。
六、相关权益归属
1.本次联合开发所产生的生产技术、流程、配方、生产工艺及有关技术资料、成果、专利及新药证书等全部相关的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华中农业大学和合作方共同所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无权转让上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2.新药申报材料中合作方为第一署名单位,华中农业大学为联合署名单位。
3.合作方享有该成果的生产、销售权利(包括在监测期内的生产、销售权利)及合作方生产、销售获得的收益,无需再向华中农业大学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由“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衍生的其他制品的联合开发,在同等条件下合作方拥有优先合作权,具体合作条款另行协商签订。
5.“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向国家申报的奖励归华中农业大学所有,涉及该产品的成果申报奖项时合作方具有署名权。
6.本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不影响华中农业大学与其他方已经形成的合作。
七、项目预算
合作方需向华中农业大学支付一定金额的科研合作费后,华中农业大学与合作方各自支付本方按任务分工完成工作所需经费。
如企业有合作意向,请在2024年12月15日前,将《合作方意向表》(需盖章,见附件)*@*ail.http://**,纸质件送至华中农业大学科学技 (略) ,行政楼114。
联系人:潘辉 联系方式:027-(略)
科学技 (略)
2024年11月27日
各相关企业:
我校研发人员正在开展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的研究及开发工作,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向社会公开寻求企业合作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1. 完成了牛分枝杆菌免疫原性蛋白的筛选及重组鉴定;
2. 完成了具有阻断效果的检测抗体筛选和抗体验证等的研究;
3. 完成了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ELISA方法的建立;
4. 完成了实验室产品质量研究。
三、研发工作计划
1. 2024年12月前完成3批实验室制品的生产及检验;
2. 2025年12月前完成实验室产品质量研究,包括试剂盒的敏感性、特异性、重复性、保存期和与同类制品的比较研究。
3. 2026年12月前完成临床试验并提交该试剂盒注册材料;
4. 2028年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
四、各方需完成的任务
1.华中农业大学
(1)牛分枝杆菌免疫原性蛋白的筛选及重组菌株的构建及鉴定;
(2)具有阻断效果的检测抗体筛选和抗体验证等的研究;
(3)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ELISA方法的建立;
(4)协助合作方完成生产工艺和临床试验;
(5)协助撰写新兽药注册材料。
2.合作方
(1)规模化生产工艺研究;
(2)中试产品生产及检验;
(3)协助完成疫苗临床试验,协助华中农业大学汇总整理临床试验数据;
(4)协助华中农业大学撰写新兽药注册材料,负责提交新兽药注册检验的复核样品。
五、合作方需满足的条件
1. 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 具备 (略) ,能够满足动物生物制品实验室研究、工艺研究的所有资质条件;
3. 建有 (略) (略) ,并拥有一支良好的大规模培养细菌工艺研发团队;
4. 拥有兽用生物制品GMP生产车间,具有完备的诊断制品生产线;
5. 拥有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许可证。
六、相关权益归属
1.本次联合开发所产生的生产技术、流程、配方、生产工艺及有关技术资料、成果、专利及新药证书等全部相关的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华中农业大学和合作方共同所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无权转让上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2.新药申报材料中合作方为第一署名单位,华中农业大学为联合署名单位。
3.合作方享有该成果的生产、销售权利(包括在监测期内的生产、销售权利)及合作方生产、销售获得的收益,无需再向华中农业大学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由“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衍生的其他制品的联合开发,在同等条件下合作方拥有优先合作权,具体合作条款另行协商签订。
5.“多物种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向国家申报的奖励归华中农业大学所有,涉及该产品的成果申报奖项时合作方具有署名权。
6.本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不影响华中农业大学与其他方已经形成的合作。
七、项目预算
合作方需向华中农业大学支付一定金额的科研合作费后,华中农业大学与合作方各自支付本方按任务分工完成工作所需经费。
如企业有合作意向,请在2024年12月15日前,将《合作方意向表》(需盖章,见附件)*@*ail.http://**,纸质件送至华中农业大学科学技 (略) ,行政楼114。
联系人:潘辉 联系方式:027-(略)
科学技 (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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