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莞市联鑫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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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2YP9Q1E):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5日对你(单位)作出《罚款催缴通知书》(东常平)应急催〔2024〕执法-5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罚款催缴通知书》(东常平)应急催〔2024〕执法-5号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0日发出(东常平)应急罚〔2024〕执法-13号《 (略) 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前 (略) 财政罚款专账。因你(单位)至今未 (略) 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 (略) 常平镇中元街61号,联系人:周益钦,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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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2024年11月5日对你(单位)作出《罚款催缴通知书》(东常平)应急催〔2024〕执法-5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罚款催缴通知书》(东常平)应急催〔2024〕执法-5号内容如下: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0日发出(东常平)应急罚〔2024〕执法-13号《 (略) 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前 (略) 财政罚款专账。因你(单位)至今未 (略) 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 (略) 常平镇中元街61号,联系人:周益钦,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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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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