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撤回并注销国创中诚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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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撤回并注销国创中诚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告

(略) (略) (略) 关于撤回并注销

国创中诚(天津) (略)

等21家企业有关建筑业

企业资质的通告

(略) 住房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 (略) 等建筑业企业等25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函》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关于印发〈 (略) 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1号)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创中诚(天津) (略) 等21家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资质予以撤回注销,并向社会公布原资质证书作废。

请以上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已办理电子证书的除外)交回资质许可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 (略) (略) 于 (略) 3560号

特此通告。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撤回并注销明细表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略) 关于撤回并注销

国创中诚(天津) (略)

等21家企业有关建筑业

企业资质的通告

(略) 住房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 (略) 等建筑业企业等25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函》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关于印发〈 (略) 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1号)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创中诚(天津) (略) 等21家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资质予以撤回注销,并向社会公布原资质证书作废。

请以上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已办理电子证书的除外)交回资质许可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 (略) (略) 于 (略) 3560号

特此通告。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撤回并注销明细表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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