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血培养仪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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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血培养仪采购项目二次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上海中冶医院全自动血培养仪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上海中冶医院全自动血培养仪采购项目(二次)

1.2 采购人: (略)

1.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方式:非招标采购-公开采购-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我院就全自动血培养仪开展采购工作,具体见采购需求。

2.2 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上海中冶医院全自动血培养仪采购项目(二次)

1

*元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略)

备注

1.拟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2)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4)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起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同型号的项目业绩;

(5)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6)供应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提供设备制造商及响应人自身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在执行通 (略) 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 (略) 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线上电子文件形式发售,不向供应商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5日08:00至2024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4.3 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0:00, (略) (略) 月 (略) 456号 (略) 后勤装备部2F招标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如委派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视为弃标。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6日10:00

谈判地点: (略) (略) 月 (略) 456号 (略) 后勤装备部2F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官网(http://**)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56号

联系人:张老师、万老师

电话: 021-*

邮箱: *@*63.com

(略)

2024年10月25日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上海中冶医院全自动血培养仪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上海中冶医院全自动血培养仪采购项目(二次)

1.2 采购人: (略)

1.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方式:非招标采购-公开采购-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我院就全自动血培养仪开展采购工作,具体见采购需求。

2.2 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上海中冶医院全自动血培养仪采购项目(二次)

1

*元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略)

备注

1.拟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2)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4)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起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同型号的项目业绩;

(5)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6)供应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提供设备制造商及响应人自身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在执行通 (略) 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 (略) 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线上电子文件形式发售,不向供应商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5日08:00至2024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4.3 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0:00, (略) (略) 月 (略) 456号 (略) 后勤装备部2F招标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如委派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视为弃标。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6日10:00

谈判地点: (略) (略) 月 (略) 456号 (略) 后勤装备部2F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官网(http://**)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56号

联系人:张老师、万老师

电话: 021-*

邮箱: *@*63.com

(略)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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