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清溪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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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清溪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磋商邀请

“四川 (略) ”受“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犍为县清溪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号。

2.采购项目名称:犍为县清溪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3.采购人: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

5.本项目共1个包。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人民币:*.25元。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外省入川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入川承揽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川内企业不需提供)。

7.4、投标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7.5、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中国 (略) ”网站(http://**.cn)、“ (略) 场监 (略) ”(http://**)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上午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购买。

磋商文件有偿获取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获取方式: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登记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中国 (略) ”网站(http://**.cn)、“ (略) 场监 (略) ”(http://**)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邮箱:*@*q.com。

注:请将报名应提交的资料以及付款凭证发送到邮箱:*@*q.com ,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磋商文件。

3、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9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略) 476号2楼1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址址: (略) (略) 476号2楼1号

联 系 人:喻先生

联系电话:0833-*


磋商邀请

“四川 (略) ”受“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犍为县清溪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号。

2.采购项目名称:犍为县清溪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3.采购人: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

5.本项目共1个包。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人民币:*.25元。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外省入川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入川承揽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川内企业不需提供)。

7.4、投标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7.5、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中国 (略) ”网站(http://**.cn)、“ (略) 场监 (略) ”(http://**)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上午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购买。

磋商文件有偿获取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获取方式: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登记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中国 (略) ”网站(http://**.cn)、“ (略) 场监 (略) ”(http://**)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邮箱:*@*q.com。

注:请将报名应提交的资料以及付款凭证发送到邮箱:*@*q.com ,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磋商文件。

3、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9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略) 476号2楼1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址址: (略) (略) 476号2楼1号

联 系 人:喻先生

联系电话: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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