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赤港管委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实绩,根据《福建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24〕57号)要求,决 (略) 范围内开展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旨在树立一批农业科技应用的典型和标杆,发挥其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提升农业整体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二、遴选总量及对象 统筹考虑各主导产业分布,以种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综合考虑种养大户、“土专家”“田秀才”等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特色农业从业者, (略) 范围内遴选19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任务分配见附表1)。
三、遴选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生产规模与经验:种植业规模达到一定面积(5亩以上),畜牧业养殖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畜禽养殖20头以上或200羽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规模较大,种养水平较高。
技术应用与示范:积极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 (略) 级及以上发布的主推技术。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能力,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特色产业鲜明、生产管理标准化程度高、经济效益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
四、遴选程序 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乡土专家等自愿申请,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请各乡镇(管委会)按照任务 (略) 域农业生产实际,择优予以审核推荐,其中畜牧业示范主体由乡镇畜牧站负责遴选推荐。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公示后于2024年12月3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报区 (略) 备案。
五、政策支持与补助 对入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将给予一定的物化补助(如农药、肥料等)和技术培训支持。 优先支持示范主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活动。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全方位服务,帮助示范主体提升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示范带动效果。
联系人:郑琳 *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 2024年各乡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任务表
2. 2024 (略)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
2023 (略)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任务表
乡镇 | 合计 | 种植业类推荐名额 | 畜牧业类 推荐名额 | |
粮油/蔬菜 | 水果/茶叶 | |||
江口镇 | 15 | 7 | 3 | 5 |
三江口镇 | 10 | 10 | - | - |
白塘镇 | 15 | 10 | 5 | - |
国欢镇 | 7 | 7 | - | - |
梧塘镇 | 15 | 8 | 7 | - |
萩芦镇 | 13 | 3 | 10 | - |
白沙镇 | 20 | 10 | 10 | - |
新县镇 | 25 | 15 | 10 | - |
庄边镇 | 30 | 20 | 10 | - |
大洋乡 | 35 | 25 | 10 | - |
赤港管委会 | 5 | 5 | - | - |
合计 | 190 | 120 | 65 | 5 |
附件2
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
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序号 | 示范主体名称 (农户姓名) | 法人(农户) 身份证号码 | 所在村 | 种养模式 | 规模(亩/头) | 辐射带动农户(户) | 联系电话 |
各乡镇、赤港管委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实绩,根据《福建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24〕57号)要求,决 (略) 范围内开展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旨在树立一批农业科技应用的典型和标杆,发挥其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提升农业整体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二、遴选总量及对象 统筹考虑各主导产业分布,以种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综合考虑种养大户、“土专家”“田秀才”等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特色农业从业者, (略) 范围内遴选19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任务分配见附表1)。
三、遴选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生产规模与经验:种植业规模达到一定面积(5亩以上),畜牧业养殖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畜禽养殖20头以上或200羽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规模较大,种养水平较高。
技术应用与示范:积极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 (略) 级及以上发布的主推技术。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能力,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特色产业鲜明、生产管理标准化程度高、经济效益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
四、遴选程序 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乡土专家等自愿申请,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请各乡镇(管委会)按照任务 (略) 域农业生产实际,择优予以审核推荐,其中畜牧业示范主体由乡镇畜牧站负责遴选推荐。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公示后于2024年12月3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报区 (略) 备案。
五、政策支持与补助 对入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将给予一定的物化补助(如农药、肥料等)和技术培训支持。 优先支持示范主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活动。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全方位服务,帮助示范主体提升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示范带动效果。
联系人:郑琳 *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 2024年各乡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任务表
2. 2024 (略)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
2023 (略)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任务表
乡镇 | 合计 | 种植业类推荐名额 | 畜牧业类 推荐名额 | |
粮油/蔬菜 | 水果/茶叶 | |||
江口镇 | 15 | 7 | 3 | 5 |
三江口镇 | 10 | 10 | - | - |
白塘镇 | 15 | 10 | 5 | - |
国欢镇 | 7 | 7 | - | - |
梧塘镇 | 15 | 8 | 7 | - |
萩芦镇 | 13 | 3 | 10 | - |
白沙镇 | 20 | 10 | 10 | - |
新县镇 | 25 | 15 | 10 | - |
庄边镇 | 30 | 20 | 10 | - |
大洋乡 | 35 | 25 | 10 | - |
赤港管委会 | 5 | 5 | - | - |
合计 | 190 | 120 | 65 | 5 |
附件2
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
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序号 | 示范主体名称 (农户姓名) | 法人(农户) 身份证号码 | 所在村 | 种养模式 | 规模(亩/头) | 辐射带动农户(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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