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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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赤港管委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实绩,根据《福建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24〕57号)要求,决 (略) 范围内开展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旨在树立一批农业科技应用的典型和标杆,发挥其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提升农业整体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二、遴选总量及对象 统筹考虑各主导产业分布,以种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综合考虑种养大户、“土专家”“田秀才”等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特色农业从业者, (略) 范围内遴选19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任务分配见附表1)。

三、遴选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生产规模与经验:种植业规模达到一定面积(5亩以上),畜牧业养殖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畜禽养殖20头以上或200羽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规模较大,种养水平较高。

技术应用与示范:积极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 (略) 级及以上发布的主推技术。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能力,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特色产业鲜明、生产管理标准化程度高、经济效益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

四、遴选程序 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乡土专家等自愿申请,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请各乡镇(管委会)按照任务 (略) 域农业生产实际,择优予以审核推荐,其中畜牧业示范主体由乡镇畜牧站负责遴选推荐。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公示后于2024年12月3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报区 (略) 备案。

五、政策支持与补助 对入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将给予一定的物化补助(如农药、肥料等)和技术培训支持。 优先支持示范主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活动。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全方位服务,帮助示范主体提升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示范带动效果。

联系人:郑琳 *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 2024年各乡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任务表

2. 2024 (略)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

2023 (略)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任务表

乡镇

合计

种植业类推荐名额

畜牧业类

推荐名额

粮油/蔬菜

水果/茶叶

江口镇

15

7

3

5

三江口镇

10

10

-

-

白塘镇

15

10

5

-

国欢镇

7

7

-

-

梧塘镇

15

8

7

-

萩芦镇

13

3

10

-

白沙镇

20

10

10

-

新县镇

25

15

10

-

庄边镇

30

20

10

-

大洋乡

35

25

10

-

赤港管委会

5

5

-

-

合计

190

120

65

5


附件2

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

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示范主体名称

姓名

法人(农户)

身份证号码

所在村

种养模式

规模(亩/头

辐射带动农户(户)

联系电话


各乡镇、赤港管委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实绩,根据《福建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24〕57号)要求,决 (略) 范围内开展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旨在树立一批农业科技应用的典型和标杆,发挥其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提升农业整体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二、遴选总量及对象 统筹考虑各主导产业分布,以种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综合考虑种养大户、“土专家”“田秀才”等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特色农业从业者, (略) 范围内遴选19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任务分配见附表1)。

三、遴选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生产规模与经验:种植业规模达到一定面积(5亩以上),畜牧业养殖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畜禽养殖20头以上或200羽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规模较大,种养水平较高。

技术应用与示范:积极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 (略) 级及以上发布的主推技术。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能力,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特色产业鲜明、生产管理标准化程度高、经济效益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

四、遴选程序 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乡土专家等自愿申请,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请各乡镇(管委会)按照任务 (略) 域农业生产实际,择优予以审核推荐,其中畜牧业示范主体由乡镇畜牧站负责遴选推荐。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公示后于2024年12月3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报区 (略) 备案。

五、政策支持与补助 对入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将给予一定的物化补助(如农药、肥料等)和技术培训支持。 优先支持示范主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活动。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全方位服务,帮助示范主体提升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示范带动效果。

联系人:郑琳 *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 2024年各乡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任务表

2. 2024 (略)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

2023 (略)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任务表

乡镇

合计

种植业类推荐名额

畜牧业类

推荐名额

粮油/蔬菜

水果/茶叶

江口镇

15

7

3

5

三江口镇

10

10

-

-

白塘镇

15

10

5

-

国欢镇

7

7

-

-

梧塘镇

15

8

7

-

萩芦镇

13

3

10

-

白沙镇

20

10

10

-

新县镇

25

15

10

-

庄边镇

30

20

10

-

大洋乡

35

25

10

-

赤港管委会

5

5

-

-

合计

190

120

65

5


附件2

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

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示范主体名称

姓名

法人(农户)

身份证号码

所在村

种养模式

规模(亩/头

辐射带动农户(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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