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信息化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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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信息化项目询比公告

化工园区(202411080199)信息化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略) (*)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采购人为 (略) 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信息化项目,采购内容 (略) 络接入设备、监控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项目名称: (略) (*)信息化项目。

1.2.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1.2.3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

1.2.4建设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项目规模:约*元(含税)。

1.2.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2.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付期

1

系统集成

详见技术规范书

详见明细报价表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1.2.2交付期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元(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元(含税),供应商任意一项响应报价高于对应部分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须提供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料截图,原件备查。

2.1.2供应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元(含)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原件备查。

2.1.3 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本项 (略) 络设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 (略) 许可证,提供有效电 (略) 许可证复印件。如电 (略) 许可证有效期未覆盖本项目产品质保期(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供应商须承诺在电 (略)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重新申请办理电 (略) 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1.4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人的项目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团队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团队至少包含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1名 (略) 作业证及1名具有电工作业证的人员。提供人员清单表、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2.1.5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7供应商须承 (略) 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9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略) 理措施;

(17) 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年 12月3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4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无 。

7. 供应商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南京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80号

联系人:陈湘琳

电话:*

电子邮件:chenxianglin.*@*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 年11月27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江苏, (略) , (略) , (略) ,南京

化工园区(202411080199)信息化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略) (*)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采购人为 (略) 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信息化项目,采购内容 (略) 络接入设备、监控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项目名称: (略) (*)信息化项目。

1.2.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1.2.3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

1.2.4建设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项目规模:约*元(含税)。

1.2.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2.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付期

1

系统集成

详见技术规范书

详见明细报价表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1.2.2交付期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元(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元(含税),供应商任意一项响应报价高于对应部分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须提供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料截图,原件备查。

2.1.2供应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元(含)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原件备查。

2.1.3 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本项 (略) 络设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 (略) 许可证,提供有效电 (略) 许可证复印件。如电 (略) 许可证有效期未覆盖本项目产品质保期(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供应商须承诺在电 (略)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重新申请办理电 (略) 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1.4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人的项目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团队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团队至少包含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1名 (略) 作业证及1名具有电工作业证的人员。提供人员清单表、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2.1.5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7供应商须承 (略) 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9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略) 理措施;

(17) 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年 12月3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4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无 。

7. 供应商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南京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80号

联系人:陈湘琳

电话:*

电子邮件:chenxianglin.*@*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 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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