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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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遴选公告

扬州仙发建设有限公司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遴选公告

一、本次发债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略) (以下简称“仙发建设”或“公司”)拟在境外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境外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境外债的全球协调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或其他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2、具备境外债发行的承销商资格,具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第4号金融牌照。

3、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存在被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 (略) 罚的情况。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境外债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略) ,不得同时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1)

2、资质证明文件(附件2)

3、投标人信用资质(附件3)

4、风险合规情况(附件4)

5、承销业绩(中证信用科技DMI口径)(附件5)

(1)近三年全国范围内地方国企境外债承销业绩

(2)近三年全国范围内备证增信类境外债承销业绩

(3)近一年江苏省地方国企境外债承销业绩

(4)近一年全国范围内地方国企日元债承销业绩

6、发行方案设计(附件6)

境外债发行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时间节点控制等。

7、服务团队(附件7)

境外债发行服务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学历、经验、监管沟通能力等。

8、年承销费率报价(附件8)

投标人需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本期项目最高限价为0.35%/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费用包含承销费用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用、信托人费用、文书代理、印刷商费用、 (略) 费用,币种交割结算费用(如有)等与本次招标项目申报和发行阶段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不包含可能产生的国际评级费、银行备证费用、还本付息产生的税费和手续费。

9、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四、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将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在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境外债主承销商。

2、本次遴选评审会不设置现场述标环节。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公告(含附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2、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八、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略) 1888号(星创天地520室)

2024年11月26日


(略) 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遴选附件.docx


扬州仙发建设有限公司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遴选公告

一、本次发债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略) (以下简称“仙发建设”或“公司”)拟在境外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境外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境外债的全球协调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或其他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2、具备境外债发行的承销商资格,具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第4号金融牌照。

3、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存在被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 (略) 罚的情况。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境外债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略) ,不得同时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1)

2、资质证明文件(附件2)

3、投标人信用资质(附件3)

4、风险合规情况(附件4)

5、承销业绩(中证信用科技DMI口径)(附件5)

(1)近三年全国范围内地方国企境外债承销业绩

(2)近三年全国范围内备证增信类境外债承销业绩

(3)近一年江苏省地方国企境外债承销业绩

(4)近一年全国范围内地方国企日元债承销业绩

6、发行方案设计(附件6)

境外债发行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时间节点控制等。

7、服务团队(附件7)

境外债发行服务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学历、经验、监管沟通能力等。

8、年承销费率报价(附件8)

投标人需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本期项目最高限价为0.35%/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费用包含承销费用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用、信托人费用、文书代理、印刷商费用、 (略) 费用,币种交割结算费用(如有)等与本次招标项目申报和发行阶段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不包含可能产生的国际评级费、银行备证费用、还本付息产生的税费和手续费。

9、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四、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将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在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境外债主承销商。

2、本次遴选评审会不设置现场述标环节。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公告(含附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2、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八、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略) 1888号(星创天地520室)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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