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营业部市区办公用房租赁询比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银川营业部市区办公用房租赁询比招标公告


全选内容并复制

(略) 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询比公吿

中国 (略) 银川营业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 (略) 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略) 区办公用房租赁。

1.2 项目编号:CZ(略)。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年)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略) 区办公用房租赁

2

(略)

(略)

1、房屋所在地 (略) 以北、 (略) 以南、凤凰街以东及民族街/ (略) (略) 域内。

2、房屋需满足12人及以上人员办公需求。

3、有独立的供暖系统。

4、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配套2个专用车位。

合计

(略)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4年实际使用量和2025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略) 区办公用房租赁

(略) 区 (略) 域

2年

(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1.7 合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 (略)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 (略) 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 (略) 的授权。(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 (略) 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略) 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 (略) 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 (略) 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 (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6 被列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7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 (略) ,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 (略) 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果是个人,需具备 产权 资质,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 (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 (略) 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略)“中国南方航空 (略) ”,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银川营业部

地址: (略) (略) (略) 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座写字楼809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女士,0951-(略)

6、澄清、异议、 (略) 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 (略) 采购项 (略) 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略) (略) 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座写字楼809室

采购人:中国 (略) 银川营业部

联系电话:0951-(略)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 (略) 营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略)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 (略) 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全选内容并复制

(略) 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询比公吿

中国 (略) 银川营业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 (略) 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略) 区办公用房租赁。

1.2 项目编号:CZ(略)。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年)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略) 区办公用房租赁

2

(略)

(略)

1、房屋所在地 (略) 以北、 (略) 以南、凤凰街以东及民族街/ (略) (略) 域内。

2、房屋需满足12人及以上人员办公需求。

3、有独立的供暖系统。

4、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配套2个专用车位。

合计

(略)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4年实际使用量和2025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略) 区办公用房租赁

(略) 区 (略) 域

2年

(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1.7 合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 (略)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 (略) 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 (略) 的授权。(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 (略) 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略) 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 (略) 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 (略) 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 (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6 被列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7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 (略) ,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 (略) 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果是个人,需具备 产权 资质,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 (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 (略) 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略)“中国南方航空 (略) ”,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银川营业部

地址: (略) (略) (略) 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座写字楼809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女士,0951-(略)

6、澄清、异议、 (略) 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 (略) 采购项 (略) 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略) (略) 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座写字楼809室

采购人:中国 (略) 银川营业部

联系电话:0951-(略)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 (略) 营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略)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 (略) 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