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2024年度第二批享受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企业单位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略) 《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精神,经审核比对,拟对我县1家劳务派遣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24年11月27日--12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竹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反映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二、返还方式
劳务派遣单位不适用“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需申报审核。劳务派遣单位根据不同的用工形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后,对符合享受条件且申请资料齐全的,经公示报批后,将稳岗返还资金 (略) 发放至劳务派遣单位银行账户。
三、严格资金用途
按照人社部规定,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四项支出。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联系方式:竹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联系电话:*
附件:竹山县2024年度第二批享受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x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27日
根据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略) 《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精神,经审核比对,拟对我县1家劳务派遣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24年11月27日--12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竹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反映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二、返还方式
劳务派遣单位不适用“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需申报审核。劳务派遣单位根据不同的用工形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后,对符合享受条件且申请资料齐全的,经公示报批后,将稳岗返还资金 (略) 发放至劳务派遣单位银行账户。
三、严格资金用途
按照人社部规定,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四项支出。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联系方式:竹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联系电话:*
附件:竹山县2024年度第二批享受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x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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