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和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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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和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和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WZ-NN-24-01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南宁分公司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和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南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政府补贴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与新能源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 受 (略) 南宁分公司委托,现就 (略) 南宁分公司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和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按照程序公开、竞争公平、授标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操作。
(1)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采购内容分别为:
①标段一:采购6台45t新能源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及其配套的6套快充充电桩。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方供货要求的设施设备,并同时提供配套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施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试验、测试、调试等工作直至验收完毕(含政府行政部门检验)以及产品售后服务。新能源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需具备360°全景影像、精准称重打印系统、轻重箱转换系统、行车监控系统、称重语音播报功能、吊具摄像系统、FTR锁防挂箱系统,安全点动起升功能。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
②标段二:采购37台3吨新能源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其中4台带称重系统)和3台7吨新能源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具体技术参数性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
(2)交付期限: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安装和交付。
(3)交付地点:南 (略) 港(具体以招标方实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标段一投标人为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生产厂家(制造商)的, (略) 场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B级)或(A级)】。
标段一投标人为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要求同上)和制造商原厂授权书。
(3)标段二投标人为新能源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生产厂家(制造商)的, (略) 场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标段二投标人为新能源电动平衡重式叉车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要求同上),以及制造商原厂授权书。
(4)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
(5)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上午),下午13:0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丰台科 (略) 9号中铁快运办公楼209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09:00, (略) (略) 丰台科 (略) 9号中铁快运办公楼B1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南宁分公司

地 址: 广西壮 (略) (略) (略) 66号南宁东站南广场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010-(略),(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liyun.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 号: (略)1457

9.其他

(1)投 (略) (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 (略) 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自行办理会员服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 (略) (略) 丰台科 (略) 9号中铁快运办公楼209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2024年11月19日至25日已成功购买 (略) 南宁分公司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和叉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REWZ-NN-24-011-1)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缴纳标书费。
(3)本次招标文件的购 (略) 络购买的非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交的电子版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及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 (略) 电子邮箱:*@*liyun.com,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 (略) 银行账号。
(4)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也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024年11月27日

,南宁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和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WZ-NN-24-01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南宁分公司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和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南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政府补贴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与新能源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 受 (略) 南宁分公司委托,现就 (略) 南宁分公司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和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按照程序公开、竞争公平、授标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操作。
(1)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采购内容分别为:
①标段一:采购6台45t新能源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及其配套的6套快充充电桩。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方供货要求的设施设备,并同时提供配套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施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试验、测试、调试等工作直至验收完毕(含政府行政部门检验)以及产品售后服务。新能源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需具备360°全景影像、精准称重打印系统、轻重箱转换系统、行车监控系统、称重语音播报功能、吊具摄像系统、FTR锁防挂箱系统,安全点动起升功能。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
②标段二:采购37台3吨新能源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其中4台带称重系统)和3台7吨新能源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具体技术参数性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
(2)交付期限: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安装和交付。
(3)交付地点:南 (略) 港(具体以招标方实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标段一投标人为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生产厂家(制造商)的, (略) 场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B级)或(A级)】。
标段一投标人为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要求同上)和制造商原厂授权书。
(3)标段二投标人为新能源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生产厂家(制造商)的, (略) 场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标段二投标人为新能源电动平衡重式叉车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要求同上),以及制造商原厂授权书。
(4)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
(5)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上午),下午13:0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丰台科 (略) 9号中铁快运办公楼209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09:00, (略) (略) 丰台科 (略) 9号中铁快运办公楼B1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南宁分公司

地 址: 广西壮 (略) (略) (略) 66号南宁东站南广场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010-(略),(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liyun.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 号: (略)1457

9.其他

(1)投 (略) (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 (略) 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自行办理会员服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 (略) (略) 丰台科 (略) 9号中铁快运办公楼209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2024年11月19日至25日已成功购买 (略) 南宁分公司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和叉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REWZ-NN-24-011-1)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缴纳标书费。
(3)本次招标文件的购 (略) 络购买的非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交的电子版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及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 (略) 电子邮箱:*@*liyun.com,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 (略) 银行账号。
(4)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也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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