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张掖至汶川公路同仁南至西卜沙段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2024年11月12日,青海省 (略)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组织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单位、验收报告调查编制单位及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对G0611张掖 (略) 同仁南至西卜沙段,K12+900 ~K27+140 (略) 新 (略) 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验收。与会人员听取相关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查看现场影像资料、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环评及其批复和工程实际,形成验收意见,同意对G0611张掖 (略) 同仁南至西 (略)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调査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附件1:(调查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
对于本项目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联系:
1、建设单位:青海省 (略)
联系人:杨连贵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略) (略) 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
2、验收调查单位:陕西 (略)
3、联系人:赵生乾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青 (略) 锦绣 (略) 5号楼2单元2072
2024年11月12日,青海省 (略)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组织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单位、验收报告调查编制单位及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对G0611张掖 (略) 同仁南至西卜沙段,K12+900 ~K27+140 (略) 新 (略) 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验收。与会人员听取相关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查看现场影像资料、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环评及其批复和工程实际,形成验收意见,同意对G0611张掖 (略) 同仁南至西 (略)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调査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附件1:(调查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
对于本项目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联系:
1、建设单位:青海省 (略)
联系人:杨连贵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略) (略) 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
2、验收调查单位:陕西 (略)
3、联系人:赵生乾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青 (略) 锦绣 (略) 5号楼2单元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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