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粮食高标准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平山县粮食高标准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粮食高标准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平山县 (略) 以关于平山县粮食高标准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3】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山县粮食高标准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建设地点:平山县岗南镇东岗南村、两河乡两河村北,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70平方米,设计总仓容#吨(其中 (略) #吨, (略) #吨),项目分两期实施。工期:9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平山县粮食高标准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8 00:00至2024-12-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 (略) 和E招冀 (略) http://**) (略) 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0 14:00 ,地 (略) 公共 (略) 和E招冀 (略) http://**) (略) 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E招冀成 (略)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发 (略) ,地址:平山县康乐街88号,联系人:史爱军,联系方式:0311-#;招标代理:河 (略) ,地址: (略) (略) 486号,联系人:兰广伟、李奎、孙晓亮,联系方式:0311-#、#,邮箱:*@*q.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 (略)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投标人(3000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山县发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 (略) |
地址: | 河 (略) 平山县平山镇康乐街88号 | 地址: | (略) (略) 486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史爱军 | 联系人: | 兰广伟、李奎、孙晓亮 |
电话: | 0311-# | 电话: | # |
传真: | 0311-#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电子邮件: | *@*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粮食高标准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平山县 (略) 以关于平山县粮食高标准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3】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山县粮食高标准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建设地点:平山县岗南镇东岗南村、两河乡两河村北,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70平方米,设计总仓容#吨(其中 (略) #吨, (略) #吨),项目分两期实施。工期:9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平山县粮食高标准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8 00:00至2024-12-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 (略) 和E招冀 (略) http://**) (略) 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0 14:00 ,地 (略) 公共 (略) 和E招冀 (略) http://**) (略) 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E招冀成 (略)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发 (略) ,地址:平山县康乐街88号,联系人:史爱军,联系方式:0311-#;招标代理:河 (略) ,地址: (略) (略) 486号,联系人:兰广伟、李奎、孙晓亮,联系方式:0311-#、#,邮箱:*@*q.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 (略)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投标人(3000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山县发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 (略) |
地址: | 河 (略) 平山县平山镇康乐街88号 | 地址: | (略) (略) 486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史爱军 | 联系人: | 兰广伟、李奎、孙晓亮 |
电话: | 0311-# | 电话: | # |
传真: | 0311-#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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