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工伤认定调查法律服务的公告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工伤认定调查法律服务
(二)项目需求:
1.项目承接方资格要求
为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高效质量,项目承接方应为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开展有关业务的相应资质,有从事工伤保险类有关业务工作经历,并符合提供相应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硬件设施、信息技术等服务保障条件的社会机构或组织。在采购人 (略) 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服务内容和要求
2.1.项目承接方应确保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具备以下执业条件:
2.1.1.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2.1.2.没有受 (略) 罚,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略) 罚或律师协会 (略) 分;
2.1.3.具有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2.1.4.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2.1.5.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采购人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不得以办理工伤认定的名义从事与职责无关的事务;
2.1.6.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政府法 (略) 理的意见;
2.1.7.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2.项目承接方每周派驻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所在地工作5个工作日,因服务人员无法须履行相应职责,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服务人员,且需履行以下条款:
2.2.1.调查笔录和现场调查取证须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如遇外出调查取证需自行配备车辆,调查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2.2.调查工作开展前需向被调查对象发送调查通知,根据上级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和收集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到工亡案件事故现场勘察、到用人单位或案涉派出所、交警部门、医院等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制作《现场调查记录》;
2.2.3.按工伤调查程序向被调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制作《调查笔录》,协助采购人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2.4.依法查阅、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2.2.5.30天内完成工伤调查并出具认定意见书(重大疑难案件调查取证时间不超过40日),内容包括调查时间、核实情况、认定意见、法律依据等;
2.2.6.案件办结后在 60 日内完成工伤案卷归档整理等相关工作;
2.2.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3 个工作日内答复采购人的咨询和异议;
2.2.8.所负责工伤案件如在非工作时间或遇紧急调查任 (略) 理的,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开展调查;
2.2.9.合同期内完成所负责工伤认定案件的复议、诉讼工作;
2.2.10.在调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影响案件认定的,扣除当次调查费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责任;因调查取证不实或明显纰漏,被复议和诉讼机关撤案的,扣除该年度工伤调查服务费 1%的费用;
2.2.11.服务项目完 (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组织人员或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项目承接人应予以配合。
2.3.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保持其完整性。
2.4.应对业务相关专项法律服务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有关情况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未经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提供的除外。在服务关系结束后,仍应当对专项法律服务有关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并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及退回案件文件资料正本。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出具工伤认定错误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项目承接方承担:是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的近亲属的;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不得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2.7.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及时真实和完整地向项目承接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的正本。采购人保证由于其提供的上述基础文件、材料及情况有误而导致项目承接方出具不恰当的意见或证明,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采购人承担。
2.8.采购人应当为项目承接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9.采购人有权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采购人未根据项目承接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2.10.项目承接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作人员工资,工作人员工资不 (略) 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项目承接方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项目承接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
2.11.项目承接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管理,不得转包和分包。
3.报价要求
每宗案件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元,项目费用按照实际中标单价,根据合同期内实际完成数进行结算,年度结算总价不超过2025年度工伤保险专项经费预算计划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工伤调查取证所需费用(略)元。
(三)招标方式:择优遴选
(四)投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二、参加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项目需求的相关资质。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视为同一供应商,不接受重复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可转包和分包。
(四) (略) 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不良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六)已入驻广 (略) 。
三、投标文件组成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内容报价单(纸质)并加盖公章。
(三)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准备相应材料。
(四)所有投标文件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凡是涉及使用复印件的证明性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须知
本次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 (略) (略) 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致电联系人释疑。同时各投标商不可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一经发现,采购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随时终止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7时
符合资格的单位应在截止日期前,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并盖公章,以邮寄形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投递投标文件。
(三)递交文件地址: (略) (略) (略) 483号603室
(四)联系人:陶小姐 联系电话:(略)
(五)公告期间,有意参选的单位,可电话咨询相关情况,我局将对报名有效的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我办将电话通知中标方,未中选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28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工伤认定调查法律服务
(二)项目需求:
1.项目承接方资格要求
为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高效质量,项目承接方应为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开展有关业务的相应资质,有从事工伤保险类有关业务工作经历,并符合提供相应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硬件设施、信息技术等服务保障条件的社会机构或组织。在采购人 (略) 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服务内容和要求
2.1.项目承接方应确保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具备以下执业条件:
2.1.1.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2.1.2.没有受 (略) 罚,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略) 罚或律师协会 (略) 分;
2.1.3.具有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2.1.4.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2.1.5.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采购人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不得以办理工伤认定的名义从事与职责无关的事务;
2.1.6.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政府法 (略) 理的意见;
2.1.7.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2.项目承接方每周派驻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所在地工作5个工作日,因服务人员无法须履行相应职责,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服务人员,且需履行以下条款:
2.2.1.调查笔录和现场调查取证须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如遇外出调查取证需自行配备车辆,调查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2.2.调查工作开展前需向被调查对象发送调查通知,根据上级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和收集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到工亡案件事故现场勘察、到用人单位或案涉派出所、交警部门、医院等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制作《现场调查记录》;
2.2.3.按工伤调查程序向被调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制作《调查笔录》,协助采购人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2.4.依法查阅、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2.2.5.30天内完成工伤调查并出具认定意见书(重大疑难案件调查取证时间不超过40日),内容包括调查时间、核实情况、认定意见、法律依据等;
2.2.6.案件办结后在 60 日内完成工伤案卷归档整理等相关工作;
2.2.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3 个工作日内答复采购人的咨询和异议;
2.2.8.所负责工伤案件如在非工作时间或遇紧急调查任 (略) 理的,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开展调查;
2.2.9.合同期内完成所负责工伤认定案件的复议、诉讼工作;
2.2.10.在调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影响案件认定的,扣除当次调查费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责任;因调查取证不实或明显纰漏,被复议和诉讼机关撤案的,扣除该年度工伤调查服务费 1%的费用;
2.2.11.服务项目完 (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组织人员或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项目承接人应予以配合。
2.3.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保持其完整性。
2.4.应对业务相关专项法律服务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有关情况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未经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提供的除外。在服务关系结束后,仍应当对专项法律服务有关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并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及退回案件文件资料正本。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出具工伤认定错误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项目承接方承担:是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的近亲属的;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不得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2.7.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及时真实和完整地向项目承接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的正本。采购人保证由于其提供的上述基础文件、材料及情况有误而导致项目承接方出具不恰当的意见或证明,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采购人承担。
2.8.采购人应当为项目承接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9.采购人有权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采购人未根据项目承接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2.10.项目承接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作人员工资,工作人员工资不 (略) 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项目承接方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项目承接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
2.11.项目承接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管理,不得转包和分包。
3.报价要求
每宗案件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元,项目费用按照实际中标单价,根据合同期内实际完成数进行结算,年度结算总价不超过2025年度工伤保险专项经费预算计划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工伤调查取证所需费用(略)元。
(三)招标方式:择优遴选
(四)投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二、参加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项目需求的相关资质。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视为同一供应商,不接受重复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可转包和分包。
(四) (略) 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不良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六)已入驻广 (略) 。
三、投标文件组成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内容报价单(纸质)并加盖公章。
(三)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准备相应材料。
(四)所有投标文件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凡是涉及使用复印件的证明性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须知
本次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 (略) (略) 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致电联系人释疑。同时各投标商不可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一经发现,采购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随时终止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7时
符合资格的单位应在截止日期前,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并盖公章,以邮寄形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投递投标文件。
(三)递交文件地址: (略) (略) (略) 483号603室
(四)联系人:陶小姐 联系电话:(略)
(五)公告期间,有意参选的单位,可电话咨询相关情况,我局将对报名有效的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我办将电话通知中标方,未中选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2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