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年度临海市会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的征集公告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5-2026年度临海市会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的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略) (略) (略) 18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崔女士(0576-*)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5-202 (略) 会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临采2024-(ZJ)067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临采2024-(ZJ)067-2025-202 (略) 会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 优惠率 ≥ 30% | (略) 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1 | 基本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
2 | 基本要求 | 2.须具有开展会计业务的人员和能力并承担相应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 |
3 | 基本要求 | 4.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
4 | 基本要求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支机构报名 |
5 | 信用要求 | 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5-202 (略) 会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项目有效期满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申请加入。 2.供应商报名申请 (略) (略) 网站(http://**,咨询电话0576-*)和浙江 (略) (http://**-settle-front/enter/account?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1&utm=web-government-front.2ef5001f.c*.d*.117ed3806da111eda321ff5a9c08af5a,咨询电话*)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 3.注册入库后在浙江 (略) 上进行在线报名申请(申请地址:http://**-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stanceCode=ZJKJXY,咨询电话*),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略)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会计服务,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核机构: (略) 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 2.审核工作: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略) 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结果公告: (略) 政府采购中心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并将审核结果以入围结果公告的形式通知供应商。 4.协议签订:审核 (略) 政府采购中心在线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文本详见附件6。 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 (略) 理情况将在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的,由征集人移送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1.参考浙 (略) 《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核定的标准下限不低于30%的优惠; 2.采用计时收费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1000元/天。采购人有奖惩制度的,双方另行协商。 3.采购人可与入围供应商在以上最高限制单价的基础上进行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无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无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入围供应商可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退出框架协议后60天内不得再次申请。 2.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同一框架协议。
提交申请地址: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5-2026年度临海市会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的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略) (略) (略) 18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崔女士(0576-*)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5-202 (略) 会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临采2024-(ZJ)067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临采2024-(ZJ)067-2025-202 (略) 会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 优惠率 ≥ 30% | (略) 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1 | 基本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
2 | 基本要求 | 2.须具有开展会计业务的人员和能力并承担相应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 |
3 | 基本要求 | 4.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
4 | 基本要求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支机构报名 |
5 | 信用要求 | 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5-202 (略) 会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项目有效期满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申请加入。 2.供应商报名申请 (略) (略) 网站(http://**,咨询电话0576-*)和浙江 (略) (http://**-settle-front/enter/account?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1&utm=web-government-front.2ef5001f.c*.d*.117ed3806da111eda321ff5a9c08af5a,咨询电话*)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 3.注册入库后在浙江 (略) 上进行在线报名申请(申请地址:http://**-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stanceCode=ZJKJXY,咨询电话*),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略)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会计服务,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核机构: (略) 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 2.审核工作: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略) 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结果公告: (略) 政府采购中心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并将审核结果以入围结果公告的形式通知供应商。 4.协议签订:审核 (略) 政府采购中心在线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文本详见附件6。 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 (略) 理情况将在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的,由征集人移送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1.参考浙 (略) 《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核定的标准下限不低于30%的优惠; 2.采用计时收费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1000元/天。采购人有奖惩制度的,双方另行协商。 3.采购人可与入围供应商在以上最高限制单价的基础上进行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无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无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入围供应商可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退出框架协议后60天内不得再次申请。 2.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同一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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