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偿收回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第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辰政函〔2024〕193号),县土地储备中心决定无偿收回辰溪县 (略) 位于辰阳镇泡潭村2021-27-1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坐落:辰阳镇泡潭村。
二、收回面积:收回土地面积9597.10平方米。
三、收回方式:无偿收回。
四、签订合同:辰溪县 (略) 应自接到收回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县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土地收回合同,办理相关收回事宜。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书面方式反馈到辰溪县土地储备中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局办公室)
???????联 系 人 :胡先生 *
辰溪县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第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辰政函〔2024〕193号),县土地储备中心决定无偿收回辰溪县 (略) 位于辰阳镇泡潭村2021-27-1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坐落:辰阳镇泡潭村。
二、收回面积:收回土地面积9597.10平方米。
三、收回方式:无偿收回。
四、签订合同:辰溪县 (略) 应自接到收回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县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土地收回合同,办理相关收回事宜。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书面方式反馈到辰溪县土地储备中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局办公室)
???????联 系 人 :胡先生 *
辰溪县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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