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
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
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②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7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8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
(4)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