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年产4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及开采加工运行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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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年产4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及开采加工运行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开化县年产#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及开采加工运行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宁波 (略) 受 (略) 委托,现就开化县年产#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及开采加工运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GODOZB#

2.项目名称:开化县年产#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及开采加工运行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开化县池淮镇寺坞村。本灰岩矿主要做普通建筑石料,矿区面积约681亩,寺坞矿控制资源量约为2954.#立方米(7995.#吨)、宕碴矿控制资源量约19.#立方米 (43.#吨)、矿区覆盖层剥离量约152.#立方米。矿山开采总量约为#吨,生产规模约#吨/年。

5.采购内容:本项目矿山基建工程及开采和砂石加工运行,包括报批报建和建设准备工作、施工、开采、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和第六章“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1)矿山基建工程:

①矿山开 (略) (略) 和安全设施,初采、卸料、 (略) 及安全设施,沉淀池、矿区内排土 (略) 覆绿,绿色矿山建设。

②生 (略) (含矿山用房和砂石骨料生产厂房及附属工程)的土建工程施工和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开挖、场地平整、 (略) 理、水源 (略) (略) 内接入、变配电、生 (略) 电力建设、 (略) 、监管设施、绿化、生产生活设施和环保设施建设。

(2)矿山开采及砂石加工运行:

①覆盖层剥离(含清表、表土和风化层剥离、挖装、矿区内运输等)、开采(含凿岩、穿孔、爆破、局部机械破岩、挖装、运输等)、砂石加工运行及安全设施和其他相关内容建设。

②生产经营期的绿色矿山建设、矿山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包含矿山地质灾害及边坡治理等。

③砂石骨料及宕 (略) 外运输服务。

6.采购预算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形式,所有采购内容及要求(砂石骨料及宕 (略) 外运输服务除外)都体现在各产品全费用综合单价中,各产品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①砂石骨料(含各规格碎石及机制砂)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吨(含税);

②宕渣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10元/吨(含税)。

(2)砂石骨料及 (略) 外运输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吨·公里(含税)。

7.服务期限:

(1)开采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2023年10月25日)起20年(含基建期)。

注:批准开采的截止时间为2043年10月25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区范围内资源尚未开采完成,采购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长采矿期,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期开采的,则合同延迟至新批准的截止时间。

(2)施工工期

①矿山基建工程竣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②砂石骨料生产线投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内。

③矿山在正式生产后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④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在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公安机关核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③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一项独立开采规模为#吨及以上的露天矿山开采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独立承担开采施工任务的也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资料。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开采量)、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对于以工程总承包(EPC)获得的业绩,如联合体中标的,需提供明确由投标人独立完成开采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机构发生合并或变更或重组或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用原件复制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中,证明材料不完整的或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缴费清单为准, (略) 社保,也予以认可)。

3.2.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其他要求

浙江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进浙备案资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17: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提交方式为(第1.1条和第1.2条,二选一):

1.1持报名资料到宁波 (略) ( (略) (略) 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获取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及报名。

1.2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q.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人后,采购代理人将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邮寄至报名单位指定地址和联系人,联系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后24小时内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采购代理人确认收到上述资料。若无特殊情况将通过顺丰快递邮寄招标文件,请收件人随时跟踪邮件运输情况,采购代理人不对邮件丢失负责。

2.报名资料的内容

2.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公安机关核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③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注:以上资料中需提供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及邮寄地址,否则无法邮寄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时间

1.投标人应委托1名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内容。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略) B楼5 (略) (开化 (略) 2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8日09:30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投标文件时间和地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B楼5 (略) (开化 (略) 2号)。

七、询标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将以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询标。投标人的答复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通过当场递交或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q.com,*@*q.com)。每次询标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询标通知书实际发出时间为准,逾时作自 (略) 理。

八、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内容的质疑。

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建华 电话:0570-#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成浩 电话:0574-#。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开化县华 (略) 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傅 财

质疑联系方式:0570-#

2.采购代理人信息

名称:宁波 (略)

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成浩、沈鑫侃、戴太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潘萍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

本次采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有疑问,请与采购代理人联系。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人:宁波 (略)

二○二四年十一月




开化县年产#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及开采加工运行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宁波 (略) 受 (略) 委托,现就开化县年产#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及开采加工运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GODOZB#

2.项目名称:开化县年产#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及开采加工运行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开化县池淮镇寺坞村。本灰岩矿主要做普通建筑石料,矿区面积约681亩,寺坞矿控制资源量约为2954.#立方米(7995.#吨)、宕碴矿控制资源量约19.#立方米 (43.#吨)、矿区覆盖层剥离量约152.#立方米。矿山开采总量约为#吨,生产规模约#吨/年。

5.采购内容:本项目矿山基建工程及开采和砂石加工运行,包括报批报建和建设准备工作、施工、开采、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和第六章“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1)矿山基建工程:

①矿山开 (略) (略) 和安全设施,初采、卸料、 (略) 及安全设施,沉淀池、矿区内排土 (略) 覆绿,绿色矿山建设。

②生 (略) (含矿山用房和砂石骨料生产厂房及附属工程)的土建工程施工和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开挖、场地平整、 (略) 理、水源 (略) (略) 内接入、变配电、生 (略) 电力建设、 (略) 、监管设施、绿化、生产生活设施和环保设施建设。

(2)矿山开采及砂石加工运行:

①覆盖层剥离(含清表、表土和风化层剥离、挖装、矿区内运输等)、开采(含凿岩、穿孔、爆破、局部机械破岩、挖装、运输等)、砂石加工运行及安全设施和其他相关内容建设。

②生产经营期的绿色矿山建设、矿山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包含矿山地质灾害及边坡治理等。

③砂石骨料及宕 (略) 外运输服务。

6.采购预算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形式,所有采购内容及要求(砂石骨料及宕 (略) 外运输服务除外)都体现在各产品全费用综合单价中,各产品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①砂石骨料(含各规格碎石及机制砂)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吨(含税);

②宕渣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10元/吨(含税)。

(2)砂石骨料及 (略) 外运输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吨·公里(含税)。

7.服务期限:

(1)开采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2023年10月25日)起20年(含基建期)。

注:批准开采的截止时间为2043年10月25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区范围内资源尚未开采完成,采购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长采矿期,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期开采的,则合同延迟至新批准的截止时间。

(2)施工工期

①矿山基建工程竣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②砂石骨料生产线投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内。

③矿山在正式生产后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④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在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公安机关核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③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一项独立开采规模为#吨及以上的露天矿山开采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独立承担开采施工任务的也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资料。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开采量)、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对于以工程总承包(EPC)获得的业绩,如联合体中标的,需提供明确由投标人独立完成开采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机构发生合并或变更或重组或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用原件复制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中,证明材料不完整的或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缴费清单为准, (略) 社保,也予以认可)。

3.2.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其他要求

浙江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进浙备案资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17: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提交方式为(第1.1条和第1.2条,二选一):

1.1持报名资料到宁波 (略) ( (略) (略) 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获取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及报名。

1.2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q.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人后,采购代理人将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邮寄至报名单位指定地址和联系人,联系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后24小时内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采购代理人确认收到上述资料。若无特殊情况将通过顺丰快递邮寄招标文件,请收件人随时跟踪邮件运输情况,采购代理人不对邮件丢失负责。

2.报名资料的内容

2.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公安机关核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③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注:以上资料中需提供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及邮寄地址,否则无法邮寄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时间

1.投标人应委托1名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内容。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略) B楼5 (略) (开化 (略) 2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8日09:30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投标文件时间和地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B楼5 (略) (开化 (略) 2号)。

七、询标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将以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询标。投标人的答复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通过当场递交或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q.com,*@*q.com)。每次询标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询标通知书实际发出时间为准,逾时作自 (略) 理。

八、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内容的质疑。

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建华 电话:0570-#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成浩 电话:0574-#。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开化县华 (略) 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傅 财

质疑联系方式:0570-#

2.采购代理人信息

名称:宁波 (略)

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成浩、沈鑫侃、戴太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潘萍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

本次采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有疑问,请与采购代理人联系。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人:宁波 (略)

二○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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