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零星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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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零星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五石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部分零星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上限价(元/人/天)

服务期

1

(略) 部分零星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具体需求

5

2+1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邮箱报名(Email:*@*63.com)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略) 东环大道576号二楼。

4、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户名:浙江五石 (略) ;账号:*417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略) 支行)

5、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c)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d)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14:3 (略) (略) 东环大道576号二楼(五石开标室)开标,请在开标当日2024年12月18日下午14: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相关注意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质疑和投诉中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中标公告期限: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五石 (略)

项目联系人:徐名峰;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71-*;传真:0571-*

质疑接收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76-*;

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附件信息:

浙江五石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部分零星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上限价(元/人/天)

服务期

1

(略) 部分零星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具体需求

5

2+1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邮箱报名(Email:*@*63.com)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略) 东环大道576号二楼。

4、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户名:浙江五石 (略) ;账号:*417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略) 支行)

5、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c)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d)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14:3 (略) (略) 东环大道576号二楼(五石开标室)开标,请在开标当日2024年12月18日下午14: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相关注意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质疑和投诉中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中标公告期限: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五石 (略)

项目联系人:徐名峰;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71-*;传真:0571-*

质疑接收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76-*;

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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