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外经贸提质增效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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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外经贸提质增效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宜昌市外经贸提质增效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28 15:57

【项目概况】

(略) 外经贸提质增效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K-2024-030

2、项目名称: (略) 外经贸提质增效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 (略) 外经贸提质增效咨询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2024年12月-2026年12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编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湖北 (略) (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磋商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 (略) (略) 、湖北 (略) 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发展大道5号

联系人:张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卿

电话:#




宜昌市外经贸提质增效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28 15:57

【项目概况】

(略) 外经贸提质增效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K-2024-030

2、项目名称: (略) 外经贸提质增效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 (略) 外经贸提质增效咨询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2024年12月-2026年12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编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湖北 (略) (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磋商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 (略) (略) 、湖北 (略) 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发展大道5号

联系人:张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卿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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