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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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公告

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公告)

浙江 (略) (略) (略) (略) 委托,就“ (略) (略) (略)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一、采购编号:#-01

二、采购内容: (略) (略) (略)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磋商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所要求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2)近三年无违法或其他信誉不良的记录(供应商自行出具承诺);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邮箱报名,*@*63.com。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上传的文件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报名登记表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的投标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验合格的投标商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标书获取:每本#(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09时00整

六、磋商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时00整

七、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108号

八、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臧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边工、魏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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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公告)

浙江 (略) (略) (略) (略) 委托,就“ (略) (略) (略)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一、采购编号:#-01

二、采购内容: (略) (略) (略)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磋商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所要求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2)近三年无违法或其他信誉不良的记录(供应商自行出具承诺);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邮箱报名,*@*63.com。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上传的文件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报名登记表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的投标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验合格的投标商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标书获取:每本#(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09时00整

六、磋商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时00整

七、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108号

八、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臧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边工、魏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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