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至2026年度评估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至2026年度评估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 (略) 2024至2026年度评估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 (略) 2024至2026年度评估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169
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 (略) (略) 及各子(控)公司委托的评估服务,包括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5.入围单位数量:5-10家。
6.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两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监管相关标准及要求,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评估服务和成果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但不包括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分所等);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及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登记二级及以上)(备案文件依据各省政策提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3人)应具有资产评估师证书且执业年限在7年及以上,并设立其中一名为项目总负责人;以上人员应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自2024年1月以来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其他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5.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独立完成 (略) 场价值为三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价值评估项目,且委托人须为国有企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该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1)须提供业绩合同及成果文件报告(能显示评估标的价值及项目概况即可)。
(2)国有企业需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需提供委托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 (略) 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 (略) 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全体成员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7.其他要求:
(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略) 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须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自2024年1月以来近半年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的单位,联合体的另外成员是具有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和(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略) 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4、6、7(1)项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 (略) 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略) (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网站“公共服务-- (略)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不见面 (略) 址为:http://**:#/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网站》、《郑州航空港 (略) 官网》(http://**)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 (略)
地 址:郑州 (略) 华夏大 (略) 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河南大学科 (略) 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郑州航 (略) 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 址:郑州 (略) 华夏大 (略) 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05室
电 话:0371-#
邮 箱:*@*63.com
2024年11月28日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 (略) 2024至2026年度评估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 (略) 2024至2026年度评估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169
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 (略) (略) 及各子(控)公司委托的评估服务,包括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5.入围单位数量:5-10家。
6.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两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监管相关标准及要求,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评估服务和成果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但不包括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分所等);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及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登记二级及以上)(备案文件依据各省政策提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3人)应具有资产评估师证书且执业年限在7年及以上,并设立其中一名为项目总负责人;以上人员应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自2024年1月以来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其他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5.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独立完成 (略) 场价值为三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价值评估项目,且委托人须为国有企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该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1)须提供业绩合同及成果文件报告(能显示评估标的价值及项目概况即可)。
(2)国有企业需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需提供委托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 (略) 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 (略) 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全体成员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7.其他要求:
(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略) 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须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自2024年1月以来近半年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的单位,联合体的另外成员是具有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和(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略) 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4、6、7(1)项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 (略) 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略) (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网站“公共服务-- (略)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不见面 (略) 址为:http://**:#/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网站》、《郑州航空港 (略) 官网》(http://**)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 (略)
地 址:郑州 (略) 华夏大 (略) 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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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河南大学科 (略) 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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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郑州 (略) 华夏大 (略) 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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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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