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村“和美福芦园”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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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比选文件 | * 元 | 1(项) | * 元 |
按竞采文件要求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比选申请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4.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5.增值税计税方法由比选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6.报价范围:含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经业主按相关程序核定审批通过的设计变更等工程内容。
7.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9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00元,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比选文件一并发布,比选申请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9.安全文明施工费:
9.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比选申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 (略) 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11.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
12.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 (略) 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
13.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供全套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且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80%);经政府财政评审或审计,无需政府财政评审或审计的经*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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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比选文件 | * 元 | 1(项) | * 元 |
按竞采文件要求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比选申请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4.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5.增值税计税方法由比选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6.报价范围:含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经业主按相关程序核定审批通过的设计变更等工程内容。
7.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9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00元,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比选文件一并发布,比选申请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9.安全文明施工费:
9.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比选申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 (略) 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11.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
12.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 (略) 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
13.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供全套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且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80%);经政府财政评审或审计,无需政府财政评审或审计的经*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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