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承办服务A包、B包、C包、D包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承办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 hbggfwp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29至2024-12-05, 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0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均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评标顺序为 A 包、B 包、C 包、D 包,在 A 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可以参与后续包段评审,但不再成为后续包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8.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9.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河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应在采购文件中列明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10.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方式报名,拟投标的单位应在“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已在河北省 (略) (略) 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访问河北省 (略) 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313-*。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 (略) 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11.对本次招标提出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部门名称: (略) (略) 采购办;地址:河 (略) (略) (略) 64号;联系方式:0313-*。1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项目概况
(略) (略)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承办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 hbggfwp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29至2024-12-05, 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0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均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评标顺序为 A 包、B 包、C 包、D 包,在 A 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可以参与后续包段评审,但不再成为后续包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8.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9.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河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应在采购文件中列明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10.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方式报名,拟投标的单位应在“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已在河北省 (略) (略) 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访问河北省 (略) 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313-*。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 (略) 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11.对本次招标提出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部门名称: (略) (略) 采购办;地址:河 (略) (略) (略) 64号;联系方式:0313-*。1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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