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WXMDW-G1001全过程咨询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WXMDW-G100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3.承接业务团队要求:人员数量整体不少于7人,其中:至少有建筑类土木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2名、建筑类安装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2名、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2名、建筑类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1名。人员数量根据(略)方要求可及时到位。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六)投标企业应当承诺自中标之日起30日历 (略) 设立办公点(办公点为租赁的,租赁期应涵盖整个服务期)。 (七)截止开标当天,需在 (略) 完成注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 09: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江苏省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江苏省 (略)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江苏省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中国 (略) 》(http://**)和《江苏省 (略) 》(http://**)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翠娟、吴丹萍 联系电话:(略) 地 址:江苏省 (略)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先生 联系电话:(略)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WXMDW-G1001全过程咨询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WXMDW-G100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3.承接业务团队要求:人员数量整体不少于7人,其中:至少有建筑类土木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2名、建筑类安装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2名、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2名、建筑类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1名。人员数量根据(略)方要求可及时到位。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六)投标企业应当承诺自中标之日起30日历 (略) 设立办公点(办公点为租赁的,租赁期应涵盖整个服务期)。 (七)截止开标当天,需在 (略) 完成注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 09: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江苏省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江苏省 (略)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江苏省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中国 (略) 》(http://**)和《江苏省 (略) 》(http://**)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翠娟、吴丹萍 联系电话:(略) 地 址:江苏省 (略)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先生 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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