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溪南镇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产业发展串联路仙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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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溪南镇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产业发展串联路仙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溪南镇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产业 (略) (仙东村至西安村段)已由霞浦县发 (略) 关于霞浦县溪南镇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产业 (略) (仙东村至西安村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4】1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溪 (略) ,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及财政补助,招标人为霞浦县溪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溪南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设计范围K0+000~K2+288.074、K4+661.282~K8+570, (略) ( (略) 功能),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道路总长6.197Km;其中K0+000~K2+0 (略) 宽度为8.5米(含设施带),K2+065~K2+288.074、K4+661.282~K7+773.802段,道路宽度7.5米,K7+773.802~K8+5 (略) 宽度7.0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仅含雨管道)、路灯工程、附属工程(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道路沿线环境整治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3164.61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3164.61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略) [2019]50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根据《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 (略) 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溪 (略)

地址:霞浦县溪 (略) 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28号2#602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黄女士

(略) 名称: (略)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 (略)

地址:霞 (略) 105号

联系电话:0593-*

(略) 名称: (略)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 (略) 2层)

联系电话:059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溪南镇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产业 (略) (仙东村至西安村段)已由霞浦县发 (略) 关于霞浦县溪南镇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产业 (略) (仙东村至西安村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4】1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溪 (略) ,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及财政补助,招标人为霞浦县溪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溪南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设计范围K0+000~K2+288.074、K4+661.282~K8+570, (略) ( (略) 功能),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道路总长6.197Km;其中K0+000~K2+0 (略) 宽度为8.5米(含设施带),K2+065~K2+288.074、K4+661.282~K7+773.802段,道路宽度7.5米,K7+773.802~K8+5 (略) 宽度7.0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仅含雨管道)、路灯工程、附属工程(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道路沿线环境整治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3164.61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3164.61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略) [2019]50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根据《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 (略) 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溪 (略)

地址:霞浦县溪 (略) 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28号2#602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黄女士

(略) 名称: (略)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 (略)

地址:霞 (略) 105号

联系电话:0593-*

(略) 名称: (略)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 (略) 2层)

联系电话: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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