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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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工程 已按相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框架剪力墙结构;7栋住宅(4栋21层、2栋10层、1栋9层)、门卫及地下车库(局部2层)、室外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含市政专业工程)等。

2.2建设地点: 山东 省(市) 青岛 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估算价: # (万元)

2.4计划工期: 100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7栋住宅、门卫及以上8栋单体的地下车库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 (略) 政供水、供电、供暖、有线电视、智能化等工程;以 (略) 域原有建筑拆除(2栋5层、3栋7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资 (略) 管理, (略) 各部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 (略) (即二级单位);近3年内承担完成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且达到或超过本招标项目投资4.5亿元和规模#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工业项目业绩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略) 管理, (略) 各部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得 (略) (即二级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

3.4 (略) 管理, (略) 各部委直接监管的中 (略) (即二级单位)的界定:

申请 (略) 管理, (略) 各部委直接监管的中 (略) (即二级单位),需提供:

(1) (略) (略) (略) 最新公布的央企名录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申请人自 (略) (即二级单位)的承诺书或申请人上级单位的证明函。

4.申请报名

4.1 凡有意申请投标报名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月 4 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指定地点(电话联系)报名登记。

4.2 申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明确往来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适用于本次招标期间通讯及往来函件的收发工作,委托书需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在申请人单位近6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或申请人的无独立法人、无资质的分支机构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但需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无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5)企业近3年内承担完成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业绩资料,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盖公章);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盖公章);

(7)本工程 (略) 页打印件(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胶印成册,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报名。

5. 投标人选取

采用有限数量制选取投标人,具体选取规则在报名现场领取。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发布。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仙先生

电话: #、#

,山东,青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工程 已按相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框架剪力墙结构;7栋住宅(4栋21层、2栋10层、1栋9层)、门卫及地下车库(局部2层)、室外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含市政专业工程)等。

2.2建设地点: 山东 省(市) 青岛 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估算价: # (万元)

2.4计划工期: 100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7栋住宅、门卫及以上8栋单体的地下车库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 (略) 政供水、供电、供暖、有线电视、智能化等工程;以 (略) 域原有建筑拆除(2栋5层、3栋7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资 (略) 管理, (略) 各部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 (略) (即二级单位);近3年内承担完成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且达到或超过本招标项目投资4.5亿元和规模#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工业项目业绩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略) 管理, (略) 各部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得 (略) (即二级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

3.4 (略) 管理, (略) 各部委直接监管的中 (略) (即二级单位)的界定:

申请 (略) 管理, (略) 各部委直接监管的中 (略) (即二级单位),需提供:

(1) (略) (略) (略) 最新公布的央企名录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申请人自 (略) (即二级单位)的承诺书或申请人上级单位的证明函。

4.申请报名

4.1 凡有意申请投标报名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月 4 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指定地点(电话联系)报名登记。

4.2 申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明确往来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适用于本次招标期间通讯及往来函件的收发工作,委托书需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在申请人单位近6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或申请人的无独立法人、无资质的分支机构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但需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无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5)企业近3年内承担完成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业绩资料,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盖公章);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盖公章);

(7)本工程 (略) 页打印件(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胶印成册,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报名。

5. 投标人选取

采用有限数量制选取投标人,具体选取规则在报名现场领取。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发布。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仙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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