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二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 00时00分 |
---|---|
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略) |
项目编号 | ZJ2024BJ(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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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二)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6.(略)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0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为政府、事业单位进行法律服务的经验,熟悉建设工程领域相关业务,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参与; 二、在同行业具有较好的品牌信誉和口碑,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团队原则上应执业五年以上,资历深厚、经验丰富、服务意识强 ; 三、在遇有重大决策、重大法律风险时,能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参与报名却未提交相应比选材料的律所不得最终中选。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每年度不少于五次); 二、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每年度不少于五次); 三、应(略)方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四、应(略)方要求,就(略)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 五、应(略)方要求,就日常执法中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出具法律意见; 六、应(略)方要求,参与相关课题研讨,并出具法律意见; 七、受(略)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八、为(略)方提供或协助组织相关法律培训、讲授有关法律知识; 九、配合(略)方进行政策法规宣传; 十、从律师 (略) 法规规章政策、 (略) (略) 政策及做法、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例信息等进行总结,分析,就法律服务中发现的对(略)方管理有利的想法、创意或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供决策层未来改进、风险防范、改革创新之参考; 十一、受(略)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另行收费); 十二、承办专项调研、课题等工作量较大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殊事项(另行收费); 十三、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
项目编号 | ZJ2024BJ(略) |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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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6.(略)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0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为政府、事业单位进行法律服务的经验,熟悉建设工程领域相关业务,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参与; 二、在同行业具有较好的品牌信誉和口碑,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团队原则上应执业五年以上,资历深厚、经验丰富、服务意识强 ; 三、在遇有重大决策、重大法律风险时,能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参与报名却未提交相应比选材料的律所不得最终中选。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每年度不少于五次); 二、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每年度不少于五次); 三、应(略)方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四、应(略)方要求,就(略)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 五、应(略)方要求,就日常执法中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出具法律意见; 六、应(略)方要求,参与相关课题研讨,并出具法律意见; 七、受(略)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八、为(略)方提供或协助组织相关法律培训、讲授有关法律知识; 九、配合(略)方进行政策法规宣传; 十、从律师 (略) 法规规章政策、 (略) (略) 政策及做法、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例信息等进行总结,分析,就法律服务中发现的对(略)方管理有利的想法、创意或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供决策层未来改进、风险防范、改革创新之参考; 十一、受(略)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另行收费); 十二、承办专项调研、课题等工作量较大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殊事项(另行收费); 十三、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
联系人 | 张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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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略)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张女士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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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略)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邮件 |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 0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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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略) |
项目编号 | ZJ2024BJ(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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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二)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6.(略)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0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为政府、事业单位进行法律服务的经验,熟悉建设工程领域相关业务,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参与; 二、在同行业具有较好的品牌信誉和口碑,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团队原则上应执业五年以上,资历深厚、经验丰富、服务意识强 ; 三、在遇有重大决策、重大法律风险时,能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参与报名却未提交相应比选材料的律所不得最终中选。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每年度不少于五次); 二、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每年度不少于五次); 三、应(略)方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四、应(略)方要求,就(略)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 五、应(略)方要求,就日常执法中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出具法律意见; 六、应(略)方要求,参与相关课题研讨,并出具法律意见; 七、受(略)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八、为(略)方提供或协助组织相关法律培训、讲授有关法律知识; 九、配合(略)方进行政策法规宣传; 十、从律师 (略) 法规规章政策、 (略) (略) 政策及做法、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例信息等进行总结,分析,就法律服务中发现的对(略)方管理有利的想法、创意或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供决策层未来改进、风险防范、改革创新之参考; 十一、受(略)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另行收费); 十二、承办专项调研、课题等工作量较大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殊事项(另行收费); 十三、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
项目编号 | ZJ2024BJ(略) |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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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6.(略)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0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为政府、事业单位进行法律服务的经验,熟悉建设工程领域相关业务,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参与; 二、在同行业具有较好的品牌信誉和口碑,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团队原则上应执业五年以上,资历深厚、经验丰富、服务意识强 ; 三、在遇有重大决策、重大法律风险时,能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参与报名却未提交相应比选材料的律所不得最终中选。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每年度不少于五次); 二、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每年度不少于五次); 三、应(略)方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四、应(略)方要求,就(略)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 五、应(略)方要求,就日常执法中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出具法律意见; 六、应(略)方要求,参与相关课题研讨,并出具法律意见; 七、受(略)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八、为(略)方提供或协助组织相关法律培训、讲授有关法律知识; 九、配合(略)方进行政策法规宣传; 十、从律师 (略) 法规规章政策、 (略) (略) 政策及做法、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例信息等进行总结,分析,就法律服务中发现的对(略)方管理有利的想法、创意或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供决策层未来改进、风险防范、改革创新之参考; 十一、受(略)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另行收费); 十二、承办专项调研、课题等工作量较大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殊事项(另行收费); 十三、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
联系人 | 张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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