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手术科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麻醉手术科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盛宏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麻醉手术科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麻醉手术科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XTSH-2024-10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内容: (略) (略) 麻醉手术科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到湘潭盛宏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清 (略) 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购买磋商文件。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澄清 (略) 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s:///)上发布。
4、供应商应自行在(https:///)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磋商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 (略) 上相关磋商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磋商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湘潭盛宏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清 (略) 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磋商会议现场给采购人进行身份验证。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采用信用承诺方式,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 (略)
地 址: (略) 清 (略) 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
联系人:刘笑波
电 话:0731-# #
湘潭盛宏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麻醉手术科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麻醉手术科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XTSH-2024-10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内容: (略) (略) 麻醉手术科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到湘潭盛宏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清 (略) 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购买磋商文件。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澄清 (略) 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s:///)上发布。
4、供应商应自行在(https:///)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磋商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 (略) 上相关磋商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磋商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湘潭盛宏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清 (略) 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磋商会议现场给采购人进行身份验证。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采用信用承诺方式,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 (略)
地 址: (略) 清 (略) 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
联系人:刘笑波
电 话: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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