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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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各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我中心临床诊疗需要,中心拟于近日接收新药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新药资料申报范围如下(以下原则须同时满足)

1.属于“ (略) 招采系统”(http://**)挂网品种;

2.属于《引进新药品种目录》(附件1)包含品种;

3.国家基药、集采药品、国谈药品优先。

二、此次新药资料申报原则如下

(一)配送资格(符合第一点或第二点均可)。

1.药品配送企业应为我中心2024年合同期内的药品配送企业;

2.具有拟引进药品生产企业 (略) 的委托书或在“ (略) 招采系统”能勾选与我中心配送关系,并提供佐证资料。

(二)为保证药品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各药品配送企业只 (略) 所有品种申报,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申报,经核查无误后,该公司所有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三)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2家或2家以上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选择报价低的进行比选,若价格一样, (略) 规模、配送服务质量等原则进行比选。

(四)除临床治疗必须,原则上申报企业每个品种仅限申报1种包装规格。

三、药品申报材料如下

1.配送企业申报药品信息表(附件2);

2.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附件3) (略) 勾选配送关系的佐证资料;

3.近3年来无违规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4.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

4.药品“两票”承诺书;

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

6.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6)

7.药品首营资料(包括:药品注册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药品说明书、供应商资质证明、药品检验报告等)。

四、递交资料装订要求

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上述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密封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五、资料递交时间

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接收。

六、资料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地点: (略) 天彭街道 (略) 卫生服务中心药剂科(行政楼503)

(二)地址: (略) 天彭街 (略) 326-330号

(三)联系人:胡老师

(四)联系电话:#

七、其他信息

1.各申报公司不得直接与相关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2.申报企业需准确、规范填写所有申报资料,保证所有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如出现资料缺项,则会被拒收,如发现虚报资料信息,则会被取消遴选资格。

3.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一律视为无效资料。有关资料恕不退还。

4.新药遴选、申报全过程均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纪检监察科负责人:凌老师邮箱:*@*q.com

审计科负责人:王老师 邮箱:*@*q.com

监督电话:028-#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

(略) 天彭街道 (略) 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引进新药品种目录.xlsx

附件2.配送企业申报药品信息表.docx

附件3.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docx

附件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docx

附件6.新药申报承诺书.docx

,四川, (略) , (略) ,成都

各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我中心临床诊疗需要,中心拟于近日接收新药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新药资料申报范围如下(以下原则须同时满足)

1.属于“ (略) 招采系统”(http://**)挂网品种;

2.属于《引进新药品种目录》(附件1)包含品种;

3.国家基药、集采药品、国谈药品优先。

二、此次新药资料申报原则如下

(一)配送资格(符合第一点或第二点均可)。

1.药品配送企业应为我中心2024年合同期内的药品配送企业;

2.具有拟引进药品生产企业 (略) 的委托书或在“ (略) 招采系统”能勾选与我中心配送关系,并提供佐证资料。

(二)为保证药品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各药品配送企业只 (略) 所有品种申报,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申报,经核查无误后,该公司所有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三)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2家或2家以上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选择报价低的进行比选,若价格一样, (略) 规模、配送服务质量等原则进行比选。

(四)除临床治疗必须,原则上申报企业每个品种仅限申报1种包装规格。

三、药品申报材料如下

1.配送企业申报药品信息表(附件2);

2.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附件3) (略) 勾选配送关系的佐证资料;

3.近3年来无违规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4.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

4.药品“两票”承诺书;

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

6.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6)

7.药品首营资料(包括:药品注册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药品说明书、供应商资质证明、药品检验报告等)。

四、递交资料装订要求

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上述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密封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五、资料递交时间

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接收。

六、资料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地点: (略) 天彭街道 (略) 卫生服务中心药剂科(行政楼503)

(二)地址: (略) 天彭街 (略) 326-330号

(三)联系人:胡老师

(四)联系电话:#

七、其他信息

1.各申报公司不得直接与相关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2.申报企业需准确、规范填写所有申报资料,保证所有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如出现资料缺项,则会被拒收,如发现虚报资料信息,则会被取消遴选资格。

3.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一律视为无效资料。有关资料恕不退还。

4.新药遴选、申报全过程均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纪检监察科负责人:凌老师邮箱:*@*q.com

审计科负责人:王老师 邮箱:*@*q.com

监督电话:028-#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

(略) 天彭街道 (略) 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引进新药品种目录.xlsx

附件2.配送企业申报药品信息表.docx

附件3.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docx

附件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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