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各药品配送企业:
(略) 临床诊疗需要,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新药资料申报范围如下(以下原则须同时满足)
1.属于“ (略) 招采系统”(http://**)挂网品种;
2.属于《引进新药品种目录》(附件1)包含品种;
3.国家基药、集采药品、国谈药品优先。
二、此次新药资料申报原则如下
(一)配送资格(符合第一点或第二点均可)。
1.药品配送 (略) 2024年合同期内的药品配送企业;
2.具有拟引进药品生产企业 (略) 的委托书或在“ (略) 招采系统” (略) 配送关系,并提供佐证资料。
(二)为保证药品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各药品配送企业只 (略) 所有品种申报,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申报,经核查无误后,该公司所有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三)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2家或2家以上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选择报价低的进行比选,若价格一样, (略) 规模、配送服务质量等原则进行比选。
(四)除临床治疗必须,原则上申报企业每个品种仅限申报1种包装规格。
三、药品申报材料如下
1.配送企业申报药品信息表(附件2);
2.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附件3) (略) 勾选配送关系的佐证资料;
3.近3年来无违规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4.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
4.药品“两票”承诺书;
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
6.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6)
7.药品首营资料(包括:药品注册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药品说明书、供应商资质证明、药品检验报告等)。
四、递交资料装订要求
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上述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密封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五、资料递交时间
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接收。
六、资料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地点: (略) 中 (略) 药剂科(行政楼503)
(二)地址: (略) 天彭街 (略) 326-330号
(三)联系人:胡老师
(四)联系电话:#
七、其他信息
1.各申报公司不得直接与相关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2.申报企业需准确、规范填写所有申报资料,保证所有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如出现资料缺项,则会被拒收,如发现虚报资料信息,则会被取消遴选资格。
3.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一律视为无效资料。有关资料恕不退还。
4.新药遴选、申报全过程均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纪检监察科负责人:凌老师 邮箱:*@*q.com
审计科负责人:王老师 邮箱:*@*q.com
监督电话:028-#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
(略) 中 (略)
2024年11月28日
各药品配送企业:
(略) 临床诊疗需要,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新药资料申报范围如下(以下原则须同时满足)
1.属于“ (略) 招采系统”(http://**)挂网品种;
2.属于《引进新药品种目录》(附件1)包含品种;
3.国家基药、集采药品、国谈药品优先。
二、此次新药资料申报原则如下
(一)配送资格(符合第一点或第二点均可)。
1.药品配送 (略) 2024年合同期内的药品配送企业;
2.具有拟引进药品生产企业 (略) 的委托书或在“ (略) 招采系统” (略) 配送关系,并提供佐证资料。
(二)为保证药品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各药品配送企业只 (略) 所有品种申报,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申报,经核查无误后,该公司所有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三)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2家或2家以上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选择报价低的进行比选,若价格一样, (略) 规模、配送服务质量等原则进行比选。
(四)除临床治疗必须,原则上申报企业每个品种仅限申报1种包装规格。
三、药品申报材料如下
1.配送企业申报药品信息表(附件2);
2.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附件3) (略) 勾选配送关系的佐证资料;
3.近3年来无违规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4.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
4.药品“两票”承诺书;
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
6.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6)
7.药品首营资料(包括:药品注册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药品说明书、供应商资质证明、药品检验报告等)。
四、递交资料装订要求
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上述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密封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五、资料递交时间
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接收。
六、资料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地点: (略) 中 (略) 药剂科(行政楼503)
(二)地址: (略) 天彭街 (略) 326-330号
(三)联系人:胡老师
(四)联系电话:#
七、其他信息
1.各申报公司不得直接与相关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2.申报企业需准确、规范填写所有申报资料,保证所有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如出现资料缺项,则会被拒收,如发现虚报资料信息,则会被取消遴选资格。
3.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一律视为无效资料。有关资料恕不退还。
4.新药遴选、申报全过程均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纪检监察科负责人:凌老师 邮箱:*@*q.com
审计科负责人:王老师 邮箱:*@*q.com
监督电话:028-#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
(略) 中 (略)
2024年11月28日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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