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物联2024年某高保障平台智慧机房动环监控系统二次询比 招标公告
天翼物联2024年某高保障平台智慧机房动环监控系统二次询比 招标公告
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拟引入1家供应商提供智慧机房动环监控系统。
★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验;初验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终验,终验合格后提供3年免费维保。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金额 | ★服务地点 |
1 | 智慧机房动环监控管理系统 | 244.(略)元(不含税) | 北京 |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4本项目采取价税分离的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44.(略)元(不含增值税),若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 (略) 理。应答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人工、差旅费、利润、相关税费等费用,不接受总价折扣或优惠的报价方式。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具备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 (略) 或管理系 (略) 应 (略) 终端接入相关场景的系统服务经验。(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合同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2.1.4项目团队要求:承诺提供驻点人员1人,须具备2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提供承诺书。
2.1.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1.6合同及项目要求应答:
1)供应商应对询比文件中第四章“商务规范书”、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或填写偏离表,且满足实质性条款(标识“★”的条款)要求,没有点对点应答且无填写偏离表,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2)应对第三章“评选办法”中“总体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维保服务方案”等提供相应方案。没有提供相应方案,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2.1.7应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询比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询比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响应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略) 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00至2024年12月2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请您联系工作人员办 (略) 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略)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zb.com
电话:(略)
QQ:(略)
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拟引入1家供应商提供智慧机房动环监控系统。
★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验;初验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终验,终验合格后提供3年免费维保。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金额 | ★服务地点 |
1 | 智慧机房动环监控管理系统 | 244.(略)元(不含税) | 北京 |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4本项目采取价税分离的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44.(略)元(不含增值税),若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 (略) 理。应答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人工、差旅费、利润、相关税费等费用,不接受总价折扣或优惠的报价方式。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具备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 (略) 或管理系 (略) 应 (略) 终端接入相关场景的系统服务经验。(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合同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2.1.4项目团队要求:承诺提供驻点人员1人,须具备2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提供承诺书。
2.1.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1.6合同及项目要求应答:
1)供应商应对询比文件中第四章“商务规范书”、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或填写偏离表,且满足实质性条款(标识“★”的条款)要求,没有点对点应答且无填写偏离表,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2)应对第三章“评选办法”中“总体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维保服务方案”等提供相应方案。没有提供相应方案,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2.1.7应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询比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询比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响应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略) 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00至2024年12月2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请您联系工作人员办 (略) 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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