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交响乐团排练演出服务重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关于民族交响乐团排练演出服务重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民族交响乐团排练演出服务(重)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JCY(WZ)-CG#(重)
项目名称: (略) 瓯 (略) 民族交响乐团排练演出服务(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元) | 简要服务范围、要求 | 备注 |
(略) 瓯 (略) 民族交响乐团排练演出服务(重) | 1 | 项 | # | 服务内容包含民族交响乐团排练、演出及录音,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需求部分。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 (略) (略) 中路7号浙江创意园A101
方式:现场购领或电子邮件的形式(*@*q.com)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领联系人:朱先生#
报名资料:1、投标报名申请表(见公告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中路7号浙江创意园A101
五、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略) (略) 中路7号浙江创意园A101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瓯 (略)
地 址: (略) (略) 车站大道62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诚源 (略)
地 址: (略) (略) 中路7号浙江创意园A101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先生/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董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略) 瓯 (略)
浙江诚源 (略)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信息:
19.5 KB
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民族交响乐团排练演出服务(重)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JCY(WZ)-CG#(重)
项目名称: (略) 瓯 (略) 民族交响乐团排练演出服务(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元) | 简要服务范围、要求 | 备注 |
(略) 瓯 (略) 民族交响乐团排练演出服务(重) | 1 | 项 | # | 服务内容包含民族交响乐团排练、演出及录音,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需求部分。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 (略) (略) 中路7号浙江创意园A101
方式:现场购领或电子邮件的形式(*@*q.com)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领联系人:朱先生#
报名资料:1、投标报名申请表(见公告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中路7号浙江创意园A101
五、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略) (略) 中路7号浙江创意园A101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瓯 (略)
地 址: (略) (略) 车站大道62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诚源 (略)
地 址: (略) (略) 中路7号浙江创意园A101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先生/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董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略) 瓯 (略)
浙江诚源 (略)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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