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文明实践小院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 (略) 项目设计-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已由新河县 (略) 以关于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 (略) 项目概算的批复 新批投资【202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部门拨付资金及村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 (略) 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1.2项目编号:#KC#
2.1.3项目估算价:#元
2.1.3 建设地点:新河县南马庄村
2.1.4建设规模:对现有500 (略) 落进行改造,包括收藏、展示、传承、教育等功能,收集南马庄及冀 (略) 风土习俗相关史志资料,以图文资料、实物展陈、荣誉展示、视频展播、情景再现、愿景展望等形式增强展览展示的互动性、体验性。
2.1.5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
2.1.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2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1.4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建筑设计负责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 (略) 域内有 (略) 罚期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河北省农村产权交 (略) 新河县入口自行注册登记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投标人 (略) 审核通过方可获得投标人资格,未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新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319-#。
4.2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00-11: 30;下午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新河县政务服务大厅4楼)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元
4.3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需持:
(1)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内部决策文件
(5)营业执照副本
(6)开户许可证
(7)资质证件
(8)近期“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
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指定地点:新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新河县政务服务大厅4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无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招标人: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孙立岭
联系地址:西流乡南马庄村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名 称:河北亚茂瑞翔 (略)
联系人及电话:董经理#
3.项目组织单位
名称:新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9-#
联系地址:新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新河县政务服务大厅4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农村产权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 (略) 项目设计-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已由新河县 (略) 以关于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 (略) 项目概算的批复 新批投资【202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部门拨付资金及村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 (略) 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1.2项目编号:#KC#
2.1.3项目估算价:#元
2.1.3 建设地点:新河县南马庄村
2.1.4建设规模:对现有500 (略) 落进行改造,包括收藏、展示、传承、教育等功能,收集南马庄及冀 (略) 风土习俗相关史志资料,以图文资料、实物展陈、荣誉展示、视频展播、情景再现、愿景展望等形式增强展览展示的互动性、体验性。
2.1.5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
2.1.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2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1.4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建筑设计负责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 (略) 域内有 (略) 罚期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河北省农村产权交 (略) 新河县入口自行注册登记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投标人 (略) 审核通过方可获得投标人资格,未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新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319-#。
4.2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00-11: 30;下午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新河县政务服务大厅4楼)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元
4.3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需持:
(1)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内部决策文件
(5)营业执照副本
(6)开户许可证
(7)资质证件
(8)近期“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
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指定地点:新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新河县政务服务大厅4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无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招标人:新河县西流乡南马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孙立岭
联系地址:西流乡南马庄村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名 称:河北亚茂瑞翔 (略)
联系人及电话:董经理#
3.项目组织单位
名称:新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9-#
联系地址:新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新河县政务服务大厅4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农村产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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