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第一中学校栏杆及篮球架、乒乓球台维修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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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第一中学校栏杆及篮球架、乒乓球台维修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景强 (略) (代理机构) (略) 彭水县第一中学校(采购人) (略) 彭水第一中学校栏杆及篮球架、乒 乓球台维修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1(项)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略) 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12-04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04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采文件

五、商务条款
  • (一)工程工期:

    20日历天

  •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单价计价。

    (二)报价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三)报价原则:投标报价应是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场内转运费、工程施工配合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弃渣运输费、渣场费、税金、缺陷修复及场地清理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

    (四)算术错误改正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有利于采购人解释的报价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响应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报价函”中金额不一致时, (略) 理。

  • (三)付款方式 :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金额的97%;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最终结算审核工程价款总额的3%。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 (略) 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略) 提供商反 (略) 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景强 (略)
  • 联系人:
    梁皓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彭水县第一中学校
  • 联系人:
    胡学寅
  • 联系电话:
    #
重庆景强 (略) (代理机构) (略) 彭水县第一中学校(采购人) (略) 彭水第一中学校栏杆及篮球架、乒 乓球台维修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1(项)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略) 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12-04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04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采文件

五、商务条款
  • (一)工程工期:

    20日历天

  •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单价计价。

    (二)报价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三)报价原则:投标报价应是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场内转运费、工程施工配合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弃渣运输费、渣场费、税金、缺陷修复及场地清理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

    (四)算术错误改正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有利于采购人解释的报价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响应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报价函”中金额不一致时, (略) 理。

  • (三)付款方式 :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金额的97%;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最终结算审核工程价款总额的3%。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 (略) 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略) 提供商反 (略) 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景强 (略)
  • 联系人:
    梁皓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彭水县第一中学校
  • 联系人:
    胡学寅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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