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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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 (略) 受 (略) (略) 委托, (略) (略) 档案库房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档案库房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 (略)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广安 (略)

二、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次采购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 (略) (http://**)、广安 (略) 网站(http://**)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询价通知书自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

1.网络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广安 (略) 官网(http://**)通过“供应商服务系统”上传报名资料(首次登录需注册并完善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询价通知书。如有“供应商服务系统”使用问题, (略) 站下载查看使用手册或拨打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

2.现场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到广安 (略) ( (略) (略) 金安大道二段52号广安 (略) 办公楼一楼)获取询价通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询价通知书转款凭证、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购买询价通知书转款凭证、报名登记表。

(三)本项目询价文件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供应商须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缴纳询价文件购买费用(不接受个人名义代为转账,不接收现金,询价文件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322-2号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获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收款单位:广安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广安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9363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30-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安 (略) ( (略) (略) 金安大道二段52号广安 (略) 办公楼一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紫金街199号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广安 (略) 受 (略) (略) 委托, (略) (略) 档案库房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档案库房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 (略)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广安 (略)

二、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次采购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 (略) (http://**)、广安 (略) 网站(http://**)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询价通知书自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

1.网络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广安 (略) 官网(http://**)通过“供应商服务系统”上传报名资料(首次登录需注册并完善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询价通知书。如有“供应商服务系统”使用问题, (略) 站下载查看使用手册或拨打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

2.现场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到广安 (略) ( (略) (略) 金安大道二段52号广安 (略) 办公楼一楼)获取询价通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询价通知书转款凭证、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购买询价通知书转款凭证、报名登记表。

(三)本项目询价文件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供应商须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缴纳询价文件购买费用(不接受个人名义代为转账,不接收现金,询价文件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322-2号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获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收款单位:广安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广安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9363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30-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安 (略) ( (略) (略) 金安大道二段52号广安 (略) 办公楼一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紫金街199号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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